执行法官巧执行 强制措施促结案

执行法官巧执行 强制措施促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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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呼图壁县大丰镇的七旬老汉张某,抱着一面“执法如山 维权楷模”的锦旗来到呼图壁县人民法院执行庭,激动地对执行局负责人连波说:“一直听别人说打完官司钱也难拿,没想到三年的欠款,法官二十几天就要来了,辛苦了各位法官”。

2016年4月初,张老汉向同村张某、马某借出了60000元,借款到期后,张老汉多次催要无果,遂将张某、马某叔侄2人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被告张某、马某于2019年2月28日前清偿案款85700元。但到还款期限后张某、马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张老汉无奈之下,于2019年3月9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张某、马某名下银行、证券、房产、车辆等均无财产信息,执行法官向张老汉询问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后,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察觉被执行人对其财产进行了转移。 2019年4月3日,执行法官再次约见被执行人张某、马某,向其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并安排双方当事人当面协商,但被执行人张某、马某一再声称:“我就没钱,爱咋执行咋执行”,叔侄二人相互推诿,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法官再三劝诫无果后,果断对借款的被执行人张某采取了拘留措施,并责令担保人马某3日内偿还案款,否则也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被执行人张某在去拘留所的路上认了“怂”,一方面向申请人、执行法官积极认错,另一方面联系被执行人马某将50000元交至法院,并保证积极偿还剩余案款,后双方当事人就剩余欠款达成和解协议。

今年来,呼图壁县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重拳出击,对规避执行、消极执行的被执行人坚持“以打促执”,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综合运用强制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切实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秉持公平正义,践行执法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校对:马文俊

审核:吕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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