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勇G3戰,阿杜最後一分鐘有個三分造犯規,連央視解說都質疑判罰標準,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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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火箭隊和勇士隊第三場的較量當中最終憑藉哈登和戈登兩個人的出色發揮,火箭隊在加時賽當中戰勝勇士隊,大比分是1-2落後。火箭隊和勇士隊的對決從來都不缺乏看點,除了巨星對決以外,吐槽裁判的判罰從第一場就已經開始了,所以在第三場的較量當中仍然有爭議的存在。

火箭對勇士第三場比賽

在這場比賽當中在勇士隊庫裡和湯普森的幫助之下,火箭隊最後加時賽贏球扳回一城,在加時賽當中雙方的競爭尤為激烈,雙方也都是命中了很多關鍵的進球,像題主所質疑小裡弗斯對於杜蘭特的犯規發生在加時賽的最後一分鐘當中,當時哈登命中三分球以後火箭隊領先6分,隨後勇士隊發底線球,杜蘭特接球投三分後被小裡弗斯犯規。

火箭隊和勇士隊裁判報告

對於火箭隊和勇士隊這麼膠著的比分背後,裁判報告最終給出了一些裁判的誤判錯判,這當中並沒有提及此事,第一個在常規時間保羅和湯普森的爭球應該判保羅爭球犯規,第二個在在加時賽哈登拋投鎖定勝局的一球應該被判進攻犯規,而小裡弗斯對杜蘭特的三分球犯規則為正確判罰。

這個是賽後裁判報告指出的一些細節問題,大家所關心的判罰在這次裁判報告當中也有解讀。

判罰標準一直都是未知

其實在本賽季很多球隊的球員都抱怨過裁判的判罰,目前這種情況已經是愈演愈烈,以前的聯盟從來沒有這麼多人來質疑裁判,所以現在的判罰標準一切都是未知。我想說的是一場比賽有一場比賽的尺度,比如說在這場比賽當中小裡弗斯對於杜蘭特的犯規就吹的比較嚴,而像爭議最大的第一場則吹的比較松,相對來說那一場的裁判正在鼓勵對抗,其實說白了就是這麼回事。

有些時候裁判的判罰確實能夠左右一場比賽的勝負,而球員所需要的公平不過都是相對的,在第一場比賽哈登就遭受了他認為的一些不公平的待遇。至於解說自然是你喜歡什麼球隊就喜歡對自己球隊有利的話,如果解說說了對自己喜歡球隊不利的話你就會感到不開心,比如說之前張衛平指導就被噴的有些體無完膚,還是更多的注重比賽本身吧。對此大家怎麼看,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相互交流討論,喜歡的可以點個贊,謝謝!


關於球的事


昨天,萬眾矚目的西部半決賽火勇大戰G3,勇士客場以121-126加時不敵火箭,火箭扳回一城,大比分1-2。在加時中,小裡弗斯對杜蘭特的一次三分犯規又引起了爭議。



先讓我們來看看當時發生了什麼!

加時賽還剩47.6秒,當時火箭領先6分,杜蘭特接球幹拔投三分,小裡弗斯情急飛撲過去防守被裁判吹罰犯規。

從視頻回放看,小裡弗斯是從左向右橫撲過去,腳下垂直落地,並沒有侵犯杜蘭特的投籃圓柱體,再看杜蘭特的腳卻有伸腳嫌疑。(當時央視解說表示質疑,但欲言又止。)杜蘭特得到三次罰籃,並且三罰全中,比分相差3分。

這次爭議吹罰一時點燃了火箭球迷的情緒,因為在火勇大戰G1,哈登多次後撤步三分遭到侵犯都沒有響哨,特別是最後時刻哈登的那次三分出手,格林撲上來沒有被吹犯規,和G3杜蘭特這次有點像,所以有球迷就質疑裁判雙重標準。


事實真如此嗎?

其實不然,NBA裁判報告顯示,小裡弗斯對杜蘭特的三分犯規是正確判罰,小裡弗斯的手接觸到了杜蘭特的肘部。



通過仔細觀看錄像回放,雖然杜蘭特有伸腳勾小裡弗斯的嫌疑,但是在阿杜的腳接觸到小裡弗斯前,小裡的手先碰到了杜蘭特的手肘。動作很小,可能當時央視解說先看到杜蘭特伸腳,沒有注意小裡弗斯手上動作,所以欲言又止,自己也不敢確定。



火勇大戰關注度實在是太高了,以至於比賽中的很多判罰都被拿到顯微鏡下無限放大,拿出來討論。其實猛龍vs76人、掘金vs開拓者的比賽中也有很多爭議判罰或錯判漏判,就沒有多少迴響。火勇雙方球迷爭議偏袒誰,其實沒有什麼根據,一場比賽難免都有這樣那樣的錯判漏判,火勇大戰有,其它比賽也有,只是沒有這麼大的影響。


家有老魚


在昨天火勇加時賽最後時刻,杜蘭特在三分線外造成了小裡弗斯的犯規,比賽結束後,許多球迷朋友都對這次犯規有著巨大的爭議,認為如果按照G1的吹罰來看,這球就不應該吹三分犯規。

但這球裁判還是吹了犯規,杜蘭特三罰全中,將比分追至只差3分,之後庫里扣籃未果,遺憾輸掉比賽。爭議歸爭議,畢竟這是大型比賽,裁判也不可能做到百分百公正吹罰。

而在今天的裁判報告中,這次犯規是沒有問題的,小裡弗斯在干擾杜蘭特出手是,碰到了杜蘭特的手臂,裁判吹了犯規,我們只是看到了杜蘭特有前傾造身體接觸,但裁判報告顯示是碰到杜蘭特手臂了。

總的來說,經過G1的吹罰後,後面兩場比賽的吹罰尺度都還不錯,沒有多大的爭議,最後時刻也是球員決定場上比賽,比如哈登加時賽拋投2分,在裁判報告中顯示為進攻,但當時底線裁判並沒有吹罰,最終火箭拿下勝利。


侃哥說球


說哈登那球和杜蘭特這球是一樣的情況的人,你就是昧著良心在看球,所以別扯什麼客觀看球。

杜蘭特的動作是正常人投射動作,稍有前衝只是腰腹發力的慣性動作,並且通常跳投會帶有後仰來躲避防守,這符合籃球運動規律。

哈登的投射,很多都有主動向前找防守球員接觸的前衝力,所以他的投籃點和落腳點會有很長的距離,尤其是有防守球員的時候,而且投籃手也會主動找防守球員的接觸,而不是通常的閃轉騰挪來躲避,常規賽裁判的照顧讓他養成了這個壞習慣。

注意,我不是單指他倆這一個球。

我只想問,真正打球的人在野球場遇到哈登這種跳臉投籃的人,你防不防?怎麼防?你會不會罵街動手?


前方有刺客


賤密前幾天把央視主持人噴的體無完膚,現在又把央視評論當成金科玉律,為什麼呢?就是吹火賤就有理,支持勇士就被噴!


旅性詩人安安的祖宗


央視解說話完既悔,他是多渴望火箭勝!裁的沒問題,G3和G1是不同裁判,對規則理解不同。


丙小丁


裁判報告顯示沒問題,的確是三分犯規,不要有偏向性看比賽,你看的是球賽過程那種精彩,輸贏其實除了賭球的和我們關係不大,央視解說他還不如裁判視角看的清楚,說出的話就當一家之言咯


米爍爍


大家心知肚明。要是聯盟真正做到公平公正,目前2:1領先的是火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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