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化疗治肿瘤要谨慎,该用也得用!

放疗也是肿瘤治疗的有效方法和重要方法之一。世界卫生组织归纳认为:放疗对癌症治疗的贡献率,可以达到18%。至少像鼻咽癌、部分口腔鳞癌、脑部肿瘤,放疗效果比较好。所以,对于放疗,该用就得用。

但和手术及化疗一样,放疗也需要谨慎。很多情况下,肿瘤太大,癌细胞就对放疗不敏感,因为放疗本身依赖于肿瘤的氧气供应,肿块越大,癌细胞缺氧越厉害,放疗的效果就越不明显。因为癌细胞依赖于周边组织对氧的吸收,依赖于肿块本身的活性程度。

临床上,大约50~60%的患者可以或者需要接受放射治疗(放疗)。他们可能会单独用放疗,也可能与其它疗法结合使用,如外科手术和化疗等。放疗可被单独用来治疗鼻咽癌、前列腺癌和喉癌等。脑肿瘤如果距离重要脑组织或血管太近不能手术的话,放射疗法就是主要的治疗方法。把放射疗法和其它疗法结合使用的话,就能发挥各种疗法的作用,取得更好的综合疗效。

放化疗治肿瘤要谨慎,该用也得用!

有一个武汉人给我留下了抹不去的回忆。当我看到他的脸时,我想起了《夜半歌声》和《铁面人》两部电影中的主角。放疗灼伤使他的脸比《夜半歌声》中男主角的脸还有过之而无不及,无法张嘴、眨眼,一动即抽搐。看见我,他两眼充满泪水,面部抽搐,说话困难。他老伴说:“他5年前患鼻咽癌,放疗后复发了,就追加了一次放疗。当时医师说不需要治疗了。所以就是口干,放疗处皮肤红而已,一直未治疗。没想到后来竟越来越重,现在想治也难,吃饭喝水都是我每日用小匙,一匙一匙塞进嘴去,一天光喂饭,就要6~7个小时。他多次寻死,都没死成。”闻听此言,我无言而心酸。

放疗也是需要认真评估的,不是所有的人都需要放疗。有些癌症比较敏感,可以放疗。不敏感的,则要酌情处理。

放化疗治肿瘤要谨慎,该用也得用!

十多年前,世界卫生组织出版的《国家癌症控制纲要:政策与管理指导方针》中对于放化疗治疗癌症就提出过总结性指导意见,主张根据不同情况做出选择,并且,根据化疗敏感度将癌症分作三类:

第一类肿瘤

有证据表明,仅用化疗药物治疗或联合使用其他治疗方法将至少使某些患者能够生存下去。这类肿瘤如睾丸癌、白血病、皮肤癌、精原细胞瘤、绒毛膜癌、霍奇金病中的部分病例,另外以上方法能稳定一些非霍奇金淋巴瘤和卵巢癌患者的病情。

第二类肿瘤

仅有证据表明,使用某种药物或几种药物联合运用可使肿瘤缩小或者改善患者的生存质量。这类范围稍微广一些,包括乳腺癌、胃癌、肺癌、肠癌、卵巢癌、宫颈癌、子宫内膜癌等等。

第三类肿瘤

对于该类肿瘤并无有效的药物。虽然某些药物表明可使肿瘤呈现某种程度的缩小,但这种疗效是如此轻微以至于患者生活质量未必能有任何改善(除极少数例外),更有可能受到损害。用化疗治疗患第三类肿瘤的患者甚至会缩短他们的生存时间。前两类中未涉及的,和下面讨论“忌”化疗中罗列的,基本都是。

放化疗治肿瘤要谨慎,该用也得用!

不适合用化疗,就是化疗的禁忌症。比较“忌”化疗的包括两类情况:

第一类情况是有许多癌细胞对化疗不敏感,甚至没有作用,用了也许只会有坏处。常见的如口腔、舌、牙龈、鼻咽、食道来源的一些鳞癌;甲状腺、胰腺、前列腺等腺体的癌瘤;各种脑瘤、各种肉瘤、骨肉瘤、神经内分泌癌、肾癌、间质瘤、间皮瘤等。对于这类癌症,通常情况下化疗需要慎重。但这并不是绝对的,无可奈何时也可采用局部或少量给药等方法,试探性地使用。

第二类情况是患者年老体弱,心、肝、肾等重要脏器有严重障碍,无法承受化疗打击的人。还有已经反复用过化疗药物的,仍很难控制的,体质很差的人。对于这样的患者,也许化疗只是“促命期”,加速患者死亡。对此,需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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