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人 身份證信息不能隨意向外人洩露!小心被“冒名頂替”

近日,通化市二道江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姓名權糾紛案件。

原告與被告系多年的朋友關係,被告以代為原告購買安利產品可以辦理會員卡享受打折優惠的理由,向原告要了其身份證複印件和一寸照片,註冊登記了通化市東昌區彤博日用品經銷部。原告單位因為這一事情要求原告調崗位,原告也因為查找冒名註冊登記人耗費了一定的時間、精力。隨後,原告將被告訴至法院,要求確認其侵犯姓名權、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1000元。

通化市二道江區人民法院認為公民享有姓名權,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原告因被告騙取身份信息的行為給其工作和生活造成了極大的困擾,其身體和精神也因這種壓力造成了一定的病痛,並且造成了一定不良影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對該案依法做出判決,支持原告的訴求。

此案件警示人們交友需謹慎,務必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等信息,防止被別有用心之人利用,給自己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同時也要學會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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