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的房子拆遷,外嫁但戶口未遷走的女兒該不該獲得回遷安置房?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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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的房子拆遷,外嫁但戶口未遷走的女兒該不該獲得回遷安置房?你怎麼看?

都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長期以來重男輕女的思想在農村根深蒂固。雖然,現在婦女能頂半邊天,但是對於外嫁女總是有許多條條框框。當外嫁之後,戶口未遷出,是否享受回遷安置呢?這個問題雖然各地處理方法不同,在政策上也有一定的彈性。就我們村而言,我先說說我們這裡的情況。

農村在進行徵地拆遷,區分是否具有分配權,在於是否具有徵地拆遷所在地的戶籍,和是否外嫁沒有關係。也就是說,只要你的戶口沒有遷出,都是可以獲得一定比例的回遷安置房的,也可以享受徵地拆遷所帶來的各種補貼。前兩年,我們這裡計劃沿著水庫修建度假區,由外地人投資5個億,需要徵遷村裡的土地,聽到這個消息之後,村裡以前遷出去的戶口紛紛遷回來,都是希望可以在陣地拆遷中分一杯羹,當然現在還未談成。

但是,這裡有一個特殊情況,就是如果外嫁女,嫁的對象本身也是農村人,就不享受這個徵地安置了。為什麼呢?有人覺得可能不公平,因為在婚姻關係確立之後,就可以享受男方的集體村組織關係,所以不論戶口有沒有遷出,都不再享受原集體組織的收益,包括回遷安置。

此外,當有些村發生拆遷安置,外嫁女也將戶口遷出了,是不是一點回旋餘地都沒有了呢?在我們這也有一種情況,可以享受回遷安置房,那就是其配偶去世或者離婚,戶籍關係重新回到原所在地,可以繼續享受回遷安置。這條規定也產生了很多鬧劇,有些人為了拿到安置房,假離婚的不在少數。

綜上所述,我們村的情況就是外嫁非農村人,只要戶口未遷出,都可以享受回遷安置;如果配偶去世或者離婚,即使戶口遷出,也可以遷回享受原集體組織的徵遷安置。這就是我們這裡的情況,不知道你們那裡是不是也是這樣呢?歡迎發表你的看法。


指尖三農


題主問家鄉面臨拆遷,如果女兒出嫁但戶口還在村裡,能否分到安置房?



答案是肯定能分到安置房,但也要考慮一些特殊情況。

什麼是外嫁女?外嫁女是指嫁給了本集體經濟組織之外的男子,戶口未遷出原來村集體的婦女。



在遇到拆遷分配時,外嫁女能否獲得安置房,關鍵看是否屬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那麼怎樣才算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呢?

我國法律並沒有這方面的明文規定,但在《物權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提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認定的基本原則:按照法律程序經本集體成員決定。一般情況下需滿足三個要件:1、在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生產、生活;2、戶口登記在出嫁前所在的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3、出嫁後在其他經濟組織不享有土地和房屋相關權利。滿足以上三個條件的出嫁女享有與本村村民同等權利,有權利分配安置房。



目前涉及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條規定:“農村土地承包,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承包中應當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侵害婦女應當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也就是說,外嫁女依據法律規定應該享有合法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其該項權利。《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三十條規定:“農村劃分責任田、口糧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權利,不得侵害婦女的合法權益”。第三十三條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等為由,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民主議定程序,決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分配已經收到的土地補償費。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請求支付相應份額的,應予支持。但已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備案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地方政府規章對土地補償費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分配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當前農村村情複雜,外嫁女還分為幾種情況,能否享受安置房需區別對待

一種是嫁農女,若在原村莊有承包地且戶口未遷入丈夫所在地農村,有權利分配安置房;若戶口遷入丈夫所在農村,但未在丈夫所在村組享受拆遷安置,則在原村莊房屋拆遷時有權利分配安置房;若戶口遷入丈夫所在農村且分得承包地,這種情況下則屬於夫家所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能在嫁出地分配安置房。

二是嫁城女,若戶口未遷入男方家,則視為原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具有分配安置房資格;若戶口遷入男方家轉為居民戶口,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則失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不能分配安置房。

三是離婚、喪偶的外嫁女,如果戶口遷回原村莊生活,在其他村組沒有享受拆遷補償,則視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與本村村民享有同等權利,能夠獲得安置房賠償。

當然,外嫁女能否分配安置房,還要考慮農村房屋拆遷的補償方式,主要有產權置換或者按人賠償兩種方式,前者是按合法宅基地面積對所有權人進行補償(俗稱產權置換,即拆一還一);後者是按照戶口上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人頭進行補償。如果拆遷安置的方式是前者,若出嫁女不是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則不能獲得安置房;如果拆遷安置的方式是後者,出嫁女並未將自己的戶口外遷,則可以獲得安置房償款。

另外,農村拆遷還有些土規矩,比如設定戶口截止日!這就使戶口在村也不是分配安置房的必然條件,還要考慮戶口在村裡的時間!比如陝西省西安市政府在進行農村房屋拆遷時,都設定了戶口認定基準日,且承諾生不添死不減,若基準日前戶口在村裡且被認定為集體經濟組成員身份,才能享受拆遷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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孃家即將徵地拆遷,外嫁女只要戶口仍在孃家的,就有權獲得相應的安置補償。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在農村裡徵地拆遷,應當給予村民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和宅基地房屋價值補償。其中的土地補償費和宅基地房屋價值補償,是對物質損失的一種直接經濟損失補償,與人口數量不具有什麼關聯性。但是,安置補償費就和該戶村民的人口數量息息相關了。詳述如下:

  • 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
  • 徵收宅基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30㎡/人的標準進行產權補償或者貨幣補償。

因此,無論是土地的安置補償,還是宅基地的安置補償,都和該戶村民的人口數量緊密相連,只要屬於該戶人口,就有權獲得相應補償。也就是說,外嫁女只要戶籍仍在孃家的,就有權獲得孃家拆遷的安置補償。

最近發生了一起真實案件,正好印證了這一觀點。某村進行徵地拆遷,後來村委會發放安置補償費時,沒有發放某戶外嫁女的補償費。於是,外嫁女將村委會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她的那份安置補償費。最終,法院判決外嫁女勝訴,責令村委會向其支付相應的安置補償費。

因此,徵地拆遷的安置補償是以戶籍人口數量計算的,是否出嫁則在所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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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因為各地的差異性太大了,哪怕是一個城市裡面,徵遷安置的條件都有一定的出入,何況各地的經濟條件、徵遷政策等還不盡相同,所以很難提供一個準確的安置補償標準。

在我們當地,回遷安置房和戶口是沒有關係的,徵遷時只看你手裡的房本,也就是我們常講的宅基地住房,如果你有房本,那麼就會按照政策來給你分配房子,而且還要依據你房本上的面積來核算。是因房分配,而不是因戶分配,如果你在村裡只有戶口沒有房產,那麼是無法獲得回遷安置房的。

但是,除了房子之外,還有很多安置政策是與戶口掛鉤的,比如說耕地徵佔用,村集體土地或其它公共設施徵佔用等,這些補償是看戶口的,只要戶口在本村,都可以參與其中的補償分配。包括徵佔以後的房屋租賃補貼,也是按戶口人頭計算。

不過,同一村子裡的戶口,也是有區別的,比如老戶和新遷戶的區別,在我們當地,外遷戶只有滿足20年以上才能獲得與原住村民同等的待遇,如果低於20年,是享受不到任何待遇的。特別是很多城市的城中村,在這方面管理的還是非常嚴格的,為的就是防止有人鑽空子,搞突擊落戶。


元芳有看法


網友,你提的問題我現在就答覆你。根據你的描述。你的家鄉面臨拆遷,你的女兒出嫁後,戶口還在這裡。你諮詢你的女兒該不該享受村裡的分安置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19大以後頒佈的新的國家法律。你的女兒享受村裡的安置房。根據國家法律。那也可以到女家落戶。女也可以到男家落戶。你的女婿戶口沒有在這裡,不享受安置房。你的外孫或外孫女,如果戶口在這裡,也享受國家的安置房。 村裡的村民。不得以多數人來侵犯少數人的利益。這個國家有法律。條款。發到網上。






山東農村那些事


這個問題涉及房屋確權和拆遷安置對象確定兩個事項,剛聽說或剛接觸拆遷的可能會認為比較複雜。下面,筆者就結合自身在鄉鎮從事拆遷工作的實際做作一答覆,以幫助類似情況的人員釐清問題、明確自身利益。本回復的主要內容如下:

無論是從法律層面,還是農村拆遷的實際操作,除父母的房屋已過戶到他戶的名下,戶口未遷走的外嫁女都有資格享受住房安置。

一、農房拆遷中關於住房安置的相關規定。農村房屋拆遷的安置以被拆遷房屋的產權登記為基礎,然後在此基礎上根據該房屋的產權登記人及其戶口簿上人員的情況,按規定確定住房安置對象。說通俗點,就是先鎖定產權人,再確定住房安置對象。在確定住房安置對象時,具體的操作中可能會出現以下兩種情況:

(1)用以保障房屋產權人同一戶口簿上人員基本居住的房屋被拆遷的,戶口本上的人員應全部進行住房安置。這一種農村最普遍,父母修建(或買來的)的房屋,就是用來同一戶口本上的全家人居住的, 父母為房屋產權所有人,該戶口本上的全部人員都為應安置對象,當然包括未遷出戶口的外嫁女。舉例來說,張三是戶主,一家有5口人,其中大女已外嫁但戶口未遷出,張三的農房被拆遷後,張三一家的5口人都是住房安置的對象(其大女因戶口還在也必須進行安置)。正是有這樣的規定,全國不少地方的城市拓展區和園區發展區,女性結婚後少有戶口遷出的,有的還把所生子女的戶口都上在女方的老家,以待拆遷時能享受住房安置的政策。

(2)屬繼承的房屋被拆遷的,住房安置的對象為該房產的直接繼承人。這種情況在農村拆遷中也還不少,主要是子女繼承父母的房產,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9條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外嫁的女兒不管戶口是否遷出都有資格繼承父母遺留的房產。舉例來說,假如是4個子女,房產被分成了四份,每一份在產權繼承過戶時都登記了夫妻二人、共8人,那麼在該農房拆遷時,住房安置對象就8人。當然,做為外嫁女主動放棄繼承父母房產的權利,那是另當別論,想必也不是提問者的最初想法。

(3)若父母的房產已轉移到他戶的名下,外嫁女就失去了住房安置的基礎。還是舉例來說,假如父母的住房不管是何種原因,已正式轉移到他戶人員(含與父母戶口分開後的兄弟姐妹)名義,房因屋產權已為他戶人員所有,因外嫁女已與房屋產權人不在同一戶口上,雖戶口未遷出但只能作為無房人員對待(這種類似於人們說的“空戶口”),仍不能進行住房安置。當然,如果父母的房產已轉移到八杆子打不著的人名下,外嫁女同樣也失去了拆遷時住房安置的基礎。

二、就問題的處理,給外嫁女的幾點意見和建議

(1)首要的是弄清楚被拆遷房屋的產權情況。若是父母的,因戶口未遷出,從法律上講有資格享受拆遷的安置房。

(2)若房產是父母的且已符合繼承的條件(父母一方或雙方過世),為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應及時完成產權的繼承過戶手續(可參閱上列第二條的舉例)。

(3)若自己已確定有資格享受安置房,且不想放棄自己應有的權利,可事先向當地的鎮裡和村裡負責拆遷的人員說明情況,以爭取主動權。這種情況,筆者也遇到過,兄弟姐妹幾個為拆遷的補償“扯皮”多久的事情也發生過。

總之,就提問中的情況而言,若被拆遷的房屋產權是父母的,戶口未遷出的外嫁女屬於住房安置的對象。但在具體的實施中,若外嫁女主動將其應獲得的一部分或全部補償轉移給留在老家的父母或兄弟姐妹,是其家庭內部處理的問題,不在討論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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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圖片來自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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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嫁後戶口未遷出的情況

此種情況下出嫁女和其他村民一樣可以獲得徵地補償款。雖然婦女已經結婚,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出嫁女”原村集體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權,在遇到徵遷中可依法享有徵地補償款。

2、出嫁後戶口遷入小城鎮的情況

此種情形下出嫁女也有權取得徵地補償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小城鎮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中發【2000】11號)精神,鼓歷和支持小城鎮建設,該文件特別指出:對進鎮落戶的農民。可根據本人意願,保留其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在保留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情況下作為“出嫁女”當然有權獲得相應的徵地補償費。

3、出嫁後戶口遷入大城市後的情況

此種情況下出嫁女戶口已經脫離原來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法律規定土地發包方應該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出嫁女”喪失原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情況下當然不能分得徵地補償款。

4、出嫁後戶口遷入其他村的情況

此種情況也需要區別對待,如果戶籍遷出,但嫁女在婆家並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而原來村子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還保留(耕地承包經營權一般是30年不變,有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之說)。此種情況下“出嫁女”在遇到徵地時候可以獲得相應補償款;如果出嫁女戶口從孃家遷出,且在婆家已經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此種情況下喪失了孃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在遇到徵地補償時候當然不能取得相應的徵地補償款。

所以,男女平等,婦女的合法權益當然受到法律保護。“出嫁女”有權將戶口留在原籍或者遷出。在是否享受拆遷補償利益時,我們需要堅持以下原則:①“村民資格”,即只要戶籍在本村且履行了作為村民的主要責任義務即可;②男女平等,受法律保護。③制定分配方案,不得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沖突,村委會或者村集體通過的“村規民約”不得與我國的法律、法規相沖突。


北京頂言律師事務所


這樣的問題相信會有很多家庭會遇到,畢竟現在因為種種原因女兒出嫁了不一定會將戶口遷到男方家裡。而我們老一輩兒的“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的觀點也早已不符合現代的法律了。

我國現在農村房屋拆遷補償不光有地上附著物的補償(就是房子的補償)還有拆遷人員安置的補償以及土地的補償。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應該歸房屋所有人,但是土地補償是歸村集體所有,再由集體組織將收支狀況進行公佈,接受監督,再由村集體分配給組織村民,屬於村集體的村民就可以分配到該項補償,外嫁女戶口還在村裡,所以可以得到這項補償。

而人員安置補償就比較麻煩了,有的是按照戶口進行補償,有的是按照常住人口進行補償。不同地區補償標準不同,需要根據拆遷公告及實際情況進行分析,不能盲目的一概而論。


東友律師事務所


應該是有的,不管是佔地還是占房子補償都有一份,至少我這裡是這樣辦的。

我這裡現在戶囗不能隨便遷進來了,遷進來也沒用。村裡有一個集體身份登記簿,在這上面有名的才享受徵地補償,外嫁女不遷戶口或不自己去說要除名是不會把名字給你抹掉的,所以不管嫁哪去都有份。

村裡限制戶口遷入主要是保障原住村民的利益,一般佔土地才和其它人有利益關係(多一人就要多劃一份)。占房子不管按面積、按人數都跟別人沒關係,自然沒人跳出來干涉。

當然最終拿不拿得到還得看村裡是怎麼出的結果,其它人嘴說破了也沒用。


農村隨拍君


必須有份啊,我就是戶口在孃家,孩子戶口和我一起的。

都是按戶口算的啊。

我們這裡女孩子戶口和孩子戶口大部分幾乎都在孃家沒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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