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势力”“套路贷”“黑财产”“软暴力” ,这些源自民间、来自网络的名词,如今有了“官方指定”解释,成为法律术语。
4月9日,全国扫黑办首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一口气公布了四份法律文件,从法律层面厘清了这4个概念。
1
恶势力犯罪集团与黑社会性质组织
有什么区别?
一:组织程度不同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更稳定、结构更严密、人数更多、规则也更具体。黑社会性质组织一般具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基本固定的骨干成员、相对稳定的积极参加者,这三个层级比较明显,职责分工较为明确。
二:经济特征不同
不少黑社会性质组织有明显的公司化运作的特征,相比恶势力犯罪集团具有更大的经济实力,可以对某一经济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在一定地方实现垄断。
三:危害程度不同
是否在一定区域、行业形成了反社会秩序,实现了非法控制,是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成立与否的决定性标志,也是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关键区别点。
2
套路贷
日前
一位年仅21岁的女孩在西安工作
因连续还了3年网贷
仍欠平台17万彻底绝望
最终选择跳楼自杀……
这名21岁女孩遇到的陷阱便是“套路贷”!
4月9日上午,全国扫黑办举行首次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姜伟表示,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目的,这是“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本质区别。
01
出借目的不同
民间借贷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息收益,而“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幌子,通过设计套路,引诱、逼迫借款人垒高债务,最终达到非法占有借款人财产的目的。
02
手段方法不同
民间借贷一般是双方真实意愿下的借贷行为,受民事法律的保护;“套路贷”则存在诱骗受害人签订虚假合同,制造银行流水,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等多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主动追求并制造“违约”事实发生,为下一步设计“套路”,非法占有更多财物奠定基础。
03
法律后果不同
民间借贷的本金和合法利息均受法律保护;而“套路贷”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其签订的虚假借款合同以及恶意垒高的债务一律不受法律保护。
4月9日,全国扫黑办首次新闻发布会上,《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更是提出: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涉及“套路贷”公安机关必须立即受理——
除犯罪地、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外,其他地方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套路贷”犯罪案件,都应当立即受理,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的,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3
注意!这些都是“软暴力”
播哀乐摆花圈、喷油器堵锁眼……
这些都是“软暴力”!
4
处理“黑财产”
黑恶势力犯罪组织涉案财产明确界定1
包括黑恶势力组织的财产;
2
包括犯罪嫌疑人个人所有的财产;
3
包括犯罪嫌疑人实际控制的财产;
4
包括犯罪嫌疑人出资购买的财产;
5
包括犯罪嫌疑人转移至他人名下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把线索查清楚;
6
包括犯罪嫌疑人涉嫌洗钱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犯罪涉及的财产;
7
包括其他与黑恶势力组织及其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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