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過關係的人還能做朋友嗎?你怎麼看?

Cherry夏


發生過關係的人,不能做朋友了。

為什麼這麼說呢?

站在男人的角度來講,一旦和某個女人發生了關係,心裡就回產生一定的變化。

有一句話說的是“有1次,2次”,就會出現3次,甚至4次。

男人基本上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動物,一旦和女人發生關係,就會想更近一步。

應該算是一種佔有慾,得到了你的身體,更想得到你的心。

這對有家庭,有對象的人,不是一種好事,所以發生過關係的人,不能再做朋友,要麼發展成為戀人,要麼就不聯繫。

發生關係過後

對於這種情況我的看法是不要再聯繫,見面都不要有。

一方是有了男歡女愛這種事情,關係會再一定程度上變得曖昧,如果是單生還好,發展成夫妻情侶那是好事,也在另一方面是一種感情的助力。

男人會想再發生關係

女人會想辦法拒絕

這樣糾纏影響生活

發生關係,女人比較吃虧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對男人有偏見還是什麼,總覺得發生這種事情女生會比較吃虧一些。

所以,我個人覺得,男女異性朋友要保持距離。

理性一些,喝酒吃飯什麼的最好留個心眼,別喝太多。

男女普通朋友發生關係,這的確比較頭疼,最好還是避免這種事情的發生,實在發生了就別聯繫了,眼不見心不煩,雖然是逃避的做法,但我覺得沒什麼什麼比逃避,比忘掉更有效的方法了。


峰漁


能。雲淡風輕的我早已經佛繫了!

初中下學期,我的成績很差,壓根考不上高中。

班主任直接讓我滾回家,不要影響其他同學學習。

所以我每天就是揹著書包,假裝去上學。

把書包塞在一間破房子的牆縫裡,然後躲在山上睡到放學再回家。

有一次,我又在熟悉的山坳裡睡覺。

正在睡的迷迷糊糊的時候,被一陣爭吵聲吵醒。

我爬到旁邊的大岩石上探頭看。

一個鎮上很有名的小混混,正在和一個高中女生爭吵。

聽了一會我才知道,小混混把那個女生弄懷孕了。

女生讓帶她去打胎,可是小混混不肯,兩個人所以爭吵了起來。

吵了十來分鐘,小混混打了女生一巴掌,就甩手走了。

女生又哭了一會,突然站起來往旁邊採山石的懸崖走去。

我心提到了嗓子眼。

當時也不知道哪來的膽量,我衝過去一下把她攔腰抱住。

女生嚇了一跳,瞬間又失控了,蹲坐在地上不停的哭。

我在她身邊勸了好半天,她才漸漸的平靜下來。

我看太陽快落山了,就讓她下山回家。

她抬頭問我,是不是男人都是負心漢?

我說我不知道,至少我不是。

她說她不信。

說完就抱住我,把我壓在身下,還把我的手放在她的胸口。

我使勁掙扎讓她不要這樣。

可是當年我又瘦又小壓根掙不脫。

……

她一邊整理衣服,一邊問我,你都這樣了還說不是負心漢?對得起你女朋友嗎?

我委屈的回答說,我才多大,哪裡來的女朋友?

她一下子怔住了。

然後告訴我,咱們倆以後都不會見面了,她會記住我這個弟弟的。

時間過的飛快,七年過去了,這中間我都沒見過她。

有一年,鎮上新開了家理髮店,我和女朋友去理髮。

一進門就見到髮廊的老闆是那張熟悉的面孔。

我們倆都是一愣神。

女朋友就問我們是不是認識?

我臉一紅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她畢竟年齡大些反應快,就說是我表姐的同學。

女朋友就問是不是大舅家的表姐?

我連忙說是,這才瞞了過去。

那天做頭髮,她千不該萬不該給我女朋友打折。

從那以後,女朋友每次都要去她家弄頭髮。

我也因此不得不一次又一次的和她見面。

好在去的次數多了,也就尷尬少了。

現在我都是直接喊她姐。

還在她家吃過好幾次飯。

前些天她結婚了,我封了五百塊錢紅包。

我們老家有回禮的習俗。

她回了個398的紅包給我。

紅包背後寫著一行字:

‘弟弟,謝謝你!’






難得浮生閒半日


發生過關係的人還能做朋友嗎?

能!

但是不建議!

我的女同學,上學的時候和一個班裡的男同志好上了,後來不知道為什麼,兩個人分手了,曖昧關係一直還在。

這麼多年過去了,兩個人都已經結婚有了自己的孩子,但是還一直曖昧著。

前兩年,有同學過生日,兩個人不見了整整一個下午……後面就不說了。

再後來,女同學和家裡鬧矛盾了,鬧的很厲害,還聽說差點要離婚。至於後面怎麼樣,離還是沒離就不知道了,已經很久沒見。

愛就在一起,不愛就不用保持聯繫,朋友最好都不做。

畢竟兩個人曾經走的那麼近,很容易死灰復燃,對人對己都沒有好處。

我是 ,喜歡就關注我,一起閱讀那些溫暖的小故事





鄰家均姐姐


我在酒吧認識了一個ds(就是點舞那種,我比她大11歲,剛開始還不知道),我見她第二次就喜歡上她,經歷了兩個月的努力,我覺得可能沒戲了,自那時候開始我就開始放棄了,但有一天我去那酒吧玩的時候她見到我,主動跟我聊微信,說想哭,問我要不要跟她去廁所(之前她哭也找過我),進廁所以後她問我愛不愛她,會不會娶她,還跟我說了很多她的經歷,當然沒發生什麼,自那晚上就好上了,之後的日子關係也發生了,一起大概一個月左右後分手了,她甩的我,還刪了我微信,我心裡難受,但我理智告訴我其實分手可能對大家都好,刪了微信這事我也不知道怎麼表達心情,我也不知道這種事屬於談戀愛還是各取所需,但是我真的用過心,用了一個月才走出來


捉邪治鬼


能,我和我的女同學在學校第二年就天天在一起上課,吃飯,一起玩兒,當時我們都是有對象的,並且都不在學校,當時我的室友和我打賭,要是能和這個同學戀愛了就請我們吃飯,我答應了,並且我也和她說清楚了這個事情,她也很配合我,但是後來我們假戲真做了,漸漸的我們走得越來越近,沒想到她為了我和她男朋友分手了,最後我們發生了關係,兩次之後我發覺我不太喜歡她,然後就一直躲著她,畢業後我們居然成為了同事,租房子也是隔壁,但是我也和她說清楚了,我有女朋友,她也很理解,她一直單身,期間我們再也沒發生過關係,幾年後她找了男朋友,我知道的時候居然當著她的面哭了,她是最瞭解我的人,感覺她一直在等我,(是不是太自戀了),可我沒能和她有結果!我說我對不起她,她還安慰我說,沒關係,大家都是你情我願的!現在我們都有了家庭和孩子,我們還是同事,還在見面!當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相安無事!


Sunny244094217


發生關係且一直保持聯繫的人大多是愛不得的那種,真心相愛可由於種種原因沒有到一起,於是以普通朋友身份相交往,如果是因為空虛寂寞而發生關係的,大多不會有結果,有時甚至被欺騙。

有位朋友認識了一個婚姻不順的女人,這個女人的老公是做裝潢生意的,經常在外地幹活,有時一兩個月才能回來一次。她是做幼師的,閒暇時間比較多,我這位朋友也是週末休息,於是她邀請朋友去她家玩,他們聊天的內容大多與她老公有關,嗜賭,經常喝醉酒,對她和女兒的生活不聞不問……總之,都是說她老公不好的話。

有一次晚上,她給朋友打電話說生病了,讓朋友去陪陪她,朋友到了她的房間,結果發現她沒有生病,而且是穿著情趣內衣給他開門的,於是他們就滾床單了。

半年後,她跟老公提出了離婚,可他老公不同意,於是她請律師起訴離婚,當時沒錢請律師,跟朋友借錢,他答應了……現在,那個女人跟朋友斷絕了任何關係,包括朋友借給她的錢,一同消失了。





周大雄的情感小屋


怎麼不可以?我的答案是能,我農村人,家裡窮,我從十五歲就出來打工了,這麼多年一直浪跡各大一線城市,做著卻是社會最底層的活,雖然一年到頭也攢點錢,耐不住我有一顆普渡眾生的心,小學時體育老師就和我說,我們要日行一善,勿以善小而不為,因此我幾乎每週都會有不同的行善方式,比如說:捐一些物資或者錢給災區,雖然我看不到這些錢到底有沒有到貧困災區個人手裡,但是每次捐過我都倍感欣慰,有一年秋天,我二姑家的表哥,也是和我犯下的同樣的錯誤,在打了校長以後成功的逃出了學校的魔爪,來南方找我,表哥比我大三歲,略顯成熟,雖然他在校上學,但是比我還了解社會,我們相聚當天他就帶著我走上了一條心靈救贖的路,我們那天喝到很晚,晚到街上連流浪狗都看不見了,我們晃晃悠悠漫無目的的走著,在路過一片城中村時,表哥突然停下腳步,我問他為什麼停下來,他說他感動了,就看見一排排柔弱的妹子,在門口站著,瑟瑟的秋風凍的她們身體微微抖動,當時我的第一想法就是她們真可憐,連個衣服都買不起,她們每個人都在向我們打招呼,問我們要不要玩?我當時以為打麻將,不一會表哥和一個妹子消失在夜幕中,我心想玩麻將就玩吧,我也跟隨一個妹子進了屋子,事後我認識她叫小蝶,從那以後我擱一段時間就會和小蝶見一面,我當時想與其捐給希望工程,不如直接幫幫身邊的人,從此一發不可收拾,三年前的六月份,我離開了所在的城市,我和小蝶也不得不分開,經歷了生活的千姿百態,人情的冷熱酸甜,我好像懂了許多,有些人走著走著就散了,直到去年,我再次回到那座城的時候,路過那片城中村,依然是:人面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

有時候緣分這種東西,讓每個人都捉摸不透,

期間我輾轉反側換了好幾個地方,最後還是回到了老家,一次上街趕集的時候,突然在人群中遇見了一個熟悉的面孔,那不是小蝶還能是誰?我們找到一家小餐館促膝長談,原來她就是我們鄰村的,也是生活所逼迫才外出生計,只不過這幾年家裡經濟條件好多了,她回來準備結婚,那天我們相談甚歡,聊到高潮時,她竟然把我最後一次欠的150塊錢聊了出來,我慷慨解囊,小蝶也沒有做作,離別時我們互留聯繫方式,異常的親切

今年年初表哥結婚,婚禮上我駐唱唱了一首:往後餘生,嫂子竟然聽哭了,表哥很尷尬,當我回頭看向嫂子的時候,我們四目相對:輕笑間雲淡風輕,也許這就是:回首向來蕭瑟處,歸去,也無風雨也無晴吧!


情趣糖衣


跟人發生關係,不管是男還是女,無非是兩種情況,第一種是有真感情,情到深處自然發生的事情,第二種就是空虛寂寞,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第一種發生關係後肯定是能做朋友的,而且有可能成為夫妻。而第二種我覺得不怎麼可能成為朋友了,就算是朋友也不可能是深交的那種,多是見面打下招呼算是認識的熟人。因為以我的經歷,跟發生過關係的人後來都是沒聯繫的了,更別說是朋友了。

以前認識一個縣城附近村莊的女孩,大家都是屬於我說的第二種情況,空虛寂寞,急需異性的撫慰。所以我們發展得很快,通了幾次電話,就開始約會了,同時去開了房,還發生了關係。又過了幾個月我們又約了一次,從此就沒有聯繫了。

這樣也好,如果再聯繫反而沒意思,大家在一起根本沒有共同的話題,出來就是為了慾望。還不如一刀兩斷,自己去找自己的幸福。


不為情所亂


大一的時候非常喜歡一個女生,喜歡她的性格,喜歡她傻乎乎的樣子,又因為學滑板是我的徒弟,所以無微不至的照顧她,在她有對象的時候跟她表白,差不多半年出去睡過了,然後他倆分手,也拒絕了我,從這開始我的心態爆炸,又一個半年在我談過三個女朋友之後,很糊塗的又出去睡過了,第三天發現她有男朋友,哭的很慘,從此決定做朋友就好了,她開心就好了,也不怎麼聊天,前段時間工作地方離她很近就去找她玩,她跟我說:你知道嗎,我很不明白咱們兩個經歷發生了這麼多見面也不尷尬,挺好的。好個鬼,你挺好我不好,現在根本不想碰感情好嗎,滿腦子只想努力掙錢給我未來的另一半,祝福你,也祝福我自己。


孫十肆


只要兩個人曾經在一起,並且發生了關係,分手之後,還是不要再聯繫了,當個陌生人吧,總比見了面要尷尬,這對誰都好,並不是所有的愛情到最後都能開花結果,所以愛情有過,就不要再聯繫了,這未嘗不是件好事呢?

曾經我和那個戀愛了半年的男人,可能兩個熱戀期產生了荷爾蒙,不知不覺就發生了關係,讓人感覺愛情是甜蜜的,是幸福的,但是後來,就因為他是外地,我家裡反對,就和我分手了,分手不到半年,人家就進入了婚姻的禮堂,完全把我這個人都忘記了,而我再傷心難過,也換回不了他曾經的熱情,曾經所給予的愛。

不知道為什麼看到這個問題,我卻給出的答案,卻是當個陌生人,不再聯繫,不再看到對方,如果不巧我們在大街上遇見了,請裝作不認識我,我們互相不認識,當個熟悉的陌生人,因此這就是我想要的,既然發生了關係,分手就不要再聯繫,也不要再做朋友,會讓人感覺很尷尬。

彼此都有了家庭,何必再見面,傷害彼此呢,再說了,雖然不見面,但是隻記得你的好,也是一種不錯的迴避方式,但是愛過,痛過,也發生關係的,這種最好不要聯繫,萬一那天,他們又糾纏在一起,傷害的可是兩個家庭,這真的好嗎?

所以為了防止這樣的事發生,最好永遠不要見面,永遠不要再想起曾經的那份感情,甚至那樣不堪的過去,就讓他過去了,這樣對誰都好,這樣豈不是成全了自己對家庭的和睦起到了重要的一點。發生過關係的人就不能做朋友了,還是彼此放過吧,這樣都會過屬於自己的幸福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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