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鮮啊
沒必要,法律上也未必會支持。
房產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根據《物權法》規定,作為房產所有權人,享有房產處分的權利,不受任何人干預。從財產的歸屬及財產的處分上來看,作為產權人,似乎是享有這樣的權利。
但是,這個不能僅僅根據財產進行權利義務界定,這裡面涉及人身關係。
畢竟雙方還未離婚,存在夫妻關係。根據《婚姻法》規定,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所以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若對方沒有住所可居住,作為配偶是有相應的扶助義務。
更重要的一點,在婚姻存續期間便要把女方趕出,這與我們社會的公序良俗相悖。根據《民法總則》及《合同法》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背公序良俗。夫妻雙方共同居住,共同生活,這個是我們社會的家庭理念,是社會歷來的傳統,是社會的習俗,雙方也才有可能履行《婚姻法》規定的夫妻權利義務。所以,在婚姻存續期間,便要求趕女方,個人覺得有悖社會的公序良俗,法院對此也不應當支持。
葉律師
就如提問題的這位樓主,作為一個大男人,心胸就應該敞亮大度,和妻子鬧矛盾提出離婚,婚還沒離,就想把妻子趕出去,未免就會招人嘲笑了,這種問題也問得出,你到底還是不是個男人。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只要成為了合法的夫妻,雙方的利益都會受到法律保護。雖然法律認可家庭財產由婚前的個人財產和婚後的共同財產組成。婚前的個人財產不因為婚姻而改變它的歸屬性質,永遠是屬於個人的。離婚時,對方搶不去。
但是你別忘了,現在婚姻還存在,你們還沒有真正的離婚,說明在經濟利益上還沒有撇清一切關係,房產雖然是你婚前的個人財產,只能標明你對它有使用權,買賣權,贈予權和處置權。
法律卻有明確的規定,在婚姻的框架下,配偶對你婚前的房產卻有使用權,依法是受到保護的。除非你們已經解除了婚姻,你才有權利把她從這個房屋趕出去。
老蔣閒言
看過一個新聞。
婆婆把兒媳婦趕出去了,婆婆也懂婚姻法,理由是,這房子是兒子的婚前房產,和女人沒關係,婆媳鬧矛盾的時候,就理直氣壯地把兒媳婦趕出去了。
兒媳婦深夜流浪在大街,打了110,警察把兒媳婦帶回家,告訴婆婆說:夫妻之間有互相扶養的義務,這房子雖然是你兒子的婚前財產,但是他們是夫妻,你兒媳婦就有權利住在你兒子的房子裡。
一旦離了婚,你的房子讓女人住人家都不住。
還沒有離婚,就想要把媳婦從你的房子裡趕出去,你有一套房子很牛掰呀,呵呵噠,趕吧,把你媳婦電話給我,我說服你媳婦去起訴你。
葉子葉公子
婚前個人財產,產權屬於您個人這個沒錯,但建議您不要做過激行為。
首先,法律認可家庭財產由婚前的個人財產和婚後的共同財產組成。婚前的個人財產不因為婚姻而改變它的歸屬性質,永遠是屬於個人的。離婚時,對方搶不去。
但是,現在婚姻仍在存續期間,你們還沒有真正的離婚,說明在經濟利益上還沒有撇清一切關係,房產雖然是你婚前的個人財產,只能標明你對它有使用權,買賣權,贈予權和處置權。法律卻有明確的規定,在婚姻的框架下,夫妻雙方需要互相扶持,因此一切恩怨,留到離婚手續辦完後再爆發吧。
京益企業法律顧問
為什麼離婚?出軌了?是這個女人有什麼錯?你首先要分清楚誰的錯?你在婚內恐怕是沒有權力趕她出去的,暫時還是平等的吧?她也有權力趕你出去啊!一日夫妻百日恩!分清主次清醒清醒就迎韌而解了。
坤哥68285
可以啊,男人現在不都打這個如意算盤嘛!最好是沒要彩禮還倒貼的,趕走了又不虧。
李梅梅的梅梅
離婚了就可以啊,這個事情也看出很多女人要房子加名字原因,當然不是她的法律上也拿不到,所以最好婚前自己貸款買房,小的都行
水木心0
按揭的就不行,不是按揭的沒話說。
照圓圓
只要不是原則上問題,好聚好散嘛,婚前財產她也拿不走。
一縷輕紗飄昨畫
可以完全可以,法院一般套路第一次都不會判離的,在起訴就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