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在行动】扫黑除恶宣传品发给商户和顾客

新疆网讯(记者刘青霞)4月28日,水磨沟区公安分局南湖南路派出所民警走进华凌市场,将印有扫黑除恶宣传内容的水杯、扇子、围裙、鼠标垫、购物袋分发给商户和购物的顾客。

“什么是黑恶势力?”“我们该怎么举报呢?”当大家纷纷提出问题时,民警告诉他们,答案在宣传品上。

在扇子上第一个找到答案的商户肖百庆,大声念了出来:“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随后,民警结合扫黑除恶工作重点,向大家举例说明了属于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等。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相关部门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我们水区公安分局的举报电话是4649110。”民警现场进行宣传。

4月10日,在乌鲁木齐市馕文化产业园,八道湾派出所民警向参观游客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材料和宣传品,进一步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民警送的这些宣传品很有创意,也很实用,我帮老伴和邻居一人领了一个围裙,让扫黑除恶宣传走进家庭。”65岁的游客汪玉钢说。

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举报电话

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督导进驻期间(2019年4月8日 -5 月 25 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91-2382091、2382092、2382093;专门邮政信箱:乌鲁木齐市B036号邮政信箱。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10:00-22:0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导组职责,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主要受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涉黑涉恶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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