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集團員工離職後,竟竊取技術圖紙交給“下家”,三員工分別獲刑

安排技術人員違規拷貝技術圖紙,偷偷交給“下家”,三一集團三員工因犯侵犯商業秘密罪獲刑;文具店銷售假冒“一得閣”註冊商標墨水,這些假冒墨水還摻雜了苯酚類有毒有害物質……4月26日,世界知識產權日,長沙市檢察院通報2017-2018年長沙知識產權檢察工作情況,並通報典型案例。

案例一

在正式入職新東家前,原本是三一集團下屬公司技術員工的蔣新強等人做了一些特別的準備:下載、存儲了老東家的技術圖紙。

在這些圖紙的幫助下,一家新成立不久的港口設備生產公司,很快生產出同類產品。這家新成立公司背後的股東,正是跳槽過去的蔣新強等人。

4月26日,長沙市人民檢察院通報2017年至2018年長沙市檢察機關知識產權保護的基本情況。記者瞭解到,包括蔣新強在內,三人因犯侵犯商業秘密罪獲刑。

安排技術人員違規拷貝技術圖紙

2015年初,三一集團下屬的三一港口公司智能研究院院長彭國成、副院長張學文與三一集團負責港口設備銷售的營銷人員劉某某、方某某等人商量成立一家公司,生產、銷售集裝箱正面吊運機、堆高機等三一港口公司同類港口設備,並邀請了技術人員蔣新強等人作為股東參加。

2015年4月2日,湖南智上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南智上)註冊成立,被告人彭國成為湖南智上的實際控制人;被告人張學文在湖南智上工作期間曾任技術負責人;被告人蔣新強為湖南智上的技術人員,主要負責集裝箱正面吊運機的總體設計。

為給新公司做充足的準備,2015年初,張學文違反公司規定,安排蔣新強等技術人員違規下載、拷貝集裝箱正面吊運機的技術圖紙。2015年4月湖南智上成立後,蔣新強將違規下載、拷貝的技術圖紙交由湖南智上用於生產集裝箱正面吊運機。2015年7月初,蔣新強從三一港口公司離職後入職湖南智上,正式作為設計吊運機的核心技術人員負責技術工作。

據統計,自2015年12月起,湖南智上生產集裝箱正面吊運機用於銷售,至案發共銷售12臺,獲取淨利潤264萬餘元,給三一港口公司造成損失384萬餘元。

侵犯商業秘密,三人獲刑

長沙市檢察院知識產權檢察局成立後,對全市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集中管轄,該案由長沙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偵查終結,於2017年3月20日移送長沙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長沙市人民檢察院審查終結後,將案件交辦至長沙縣人民檢察院。該院於2017年10月20日以被告人彭國成、張學文、蔣新強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向長沙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經長沙市兩級法院審理,最終判決:被告人彭國成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一個月,並處罰金五十萬元;被告人張學文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二十五萬元;被告人蔣新強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五萬元。

長沙市人民檢察院一名負責人介紹,三一集團作為機械裝備製造行業的龍頭民營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的訴求強烈,該案系其單位員工離職後對其商業秘密的侵犯,不僅損害了其涉案產品的市場佔有量,更對在職員工有極為惡劣的示範效應,減損企業創新動力。

長沙市檢察機關運用“專業化”辦案機制,自偵查活動啟動之初,即介入偵查並全方位引導偵查機關取證,築牢案件的證據體系;注重“創新性”辦案方法,二審期間結合被告人認罪態度探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處理制度”,主動修復社會關係,取得良好辦案效果。

案例二天心檢察讓孩子遠離“毒墨汁”

“一得閣”系北京一得閣墨業有限責任公司註冊商標,經營範圍主要為墨水等文化用品。該公司發現,長沙市天心區王敬軍文化體育用品商行、四蘭文具用品批發部、晉東文具商行等文具店不僅銷售假冒“一得閣”註冊商標墨水,這些假冒墨水還摻雜了苯酚類有毒有害物質。

2018年3月16日,北京一得閣墨業有限責任公司向天心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王敬軍文化體育用品商行、四蘭文具用品批發部、晉東文具商行等三名被告停止銷售假冒“一得閣”註冊商標的墨汁並賠償損失。

4月26日,長沙市檢察院一名負責人介紹,該起商標侵權糾紛中,被告所銷售的墨水不僅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而且是添加了有毒有害物質的劣質商品,該行為侵害了知名企業的商標專用權,也危及不特定社會公眾尤其是青少年學生的身體健康權。

經商標權利人申請,天心區檢察院對該起商標侵權糾紛支持起訴。4月25日,天心區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判令被告王敬軍文化體育用品商行、四蘭文具用品批發部、晉東文具商行立即停止銷售假墨汁,並賠償損失。

案例三假冒“李錦記”“太太樂”被查扣

2017年3月始,被告人林漢治、葉崇新在沒獲得李錦記、太太樂等企業委託授權的情況下,夥同袁義青(在逃)共同銷售假冒“李錦記”、“太太樂”註冊商標的蒸魚豉油、雞精、美極鮮味汁、家樂濃縮雞汁等調味品。自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共銷售假冒“李錦記”、“太太樂”等註冊商標的各種調味品共計353940元。公安機關在被告人的倉庫查扣大量侵權產品,價值總計84964.865元。經抽樣檢驗,其中查扣的李錦記蒸魚豉油檢出可溶性無鹽固形物和氨基酸態氮不合格。

長沙市檢察院審查終結後,將案件交辦至長沙縣檢察院。該院於2018年11月2日以被告人林漢治、葉崇新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向長沙縣法院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於2018年11月12日作出判決:被告人林漢治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一萬元;被告人葉崇新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本案中,被告人銷售的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系調味料,直接流入百姓的餐桌,且其中部分調味料經檢測系不合格產品,嚴重危及食品安全。”為全面核實被告人的銷售金額,長沙市檢察機關在對兩名被告人批准逮捕後,向公安機關發出《繼續偵查意見書》,引導偵查人員蒐集記賬本、物流單據等客觀證據,在審查起訴環節對證據清單進行細緻梳理,分筆要求被告人明確交易的品類、數量和金額並以同步錄音錄像的方式加以固定,最終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銷售金額數額巨大,該認定也得到法院的採納。

數據兩年辦理300多件知識產權案件

26日上午,長沙市人民檢察院通報2017-2018年長沙知識產權檢察工作情況。據悉,2017-2018年,長沙市檢察機關共辦理涉及知識產權案件359件,其中刑事案件314件,民事案件45件。受理和發現公益訴訟類案件線索26條,已完成公益訴訟立案審批10件45人。

為了更好保護知識產權,長沙市檢察機關建立“知識產權檢察局”等專業機構,在職能配置上在全國首創“三檢(刑事、民事、行政)合一”和“四項職能(批捕、起訴、監督、預防)融合”的辦案模式。靈活運用聯絡機制,主動推進檢察職能向民營企業延伸服務;建立民營經濟案件報告制度,主動打通上下級檢察機關服務民營經濟的通道;堅持“以案釋法”,主動推行送法進民營企業。

記者:周凌如 通訊員粟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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