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宣化区法院开庭审理两件涉恶案!

宣化区法院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两件

涉恶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2019年4月28日至4月29日,宣化区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任某伟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南某军、金某、张某新等9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两件涉恶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宣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及司法行政部门的人员受邀到庭参加旁听。被告人家属40余人到庭旁听。

【关注】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宣化区法院开庭审理两件涉恶案!

任某伟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2月21日,陈某(已判刑)伙同被告人任某伟、栗某华(已判刑)等人对王某刚多次进行殴打,造成王某刚轻伤二级。2015年10月16日,被告人任某伟与王某等人发生矛盾,后用棒球棒殴打被害人王某,造成王某轻伤二级。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任某伟随意殴打他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任某伟系恶势力,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关注】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宣化区法院开庭审理两件涉恶案!
【关注】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宣化区法院开庭审理两件涉恶案!

南某军、金某等9人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0月,被告人南某军、金某等人以采挖玛瑙原石“越界”为由,殴打被害人胡某海,并毁损其车辆;2014年夏,被告人南某军、张某新、郭某虎等人以被害人程某宏、梁某和等人偷采玛瑙矿石为由,持棍棒控制,后敲诈被害人共计20000元人民币;2014年11月,被告人南某海、薛某民等人持镐把等工具控制被害人李某丹、祁某南等人,以被害人未经被告人同意偷采玛瑙矿石为由,恐吓被害人,敲诈被害人共计7000元人民币。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南某军、金某、张某新、魏某、王某、陈某顺、温某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毁损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七人刑事责任。被告人南某军、张某新、郭某虎、薛某民敲诈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四人刑事责任。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南某军、金某、张某新等9人系恶势力,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关注】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宣化区法院开庭审理两件涉恶案!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上述案件将择期宣判。

【关注】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宣化区法院开庭审理两件涉恶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