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法院开庭审理首起”套路贷”涉恶案

4月22日上午,花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任某等5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一案。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花山法院审理的首例“套路贷”涉恶案件。该案由花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飞担任审判长,表明花山法院对 “套路贷”案件的高度重视和严厉打击的决心。

花山法院开庭审理首起”套路贷”涉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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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法院开庭审理首起”套路贷”涉恶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任某、陆某、刘某某、赵某、杨某某五人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行“套路贷”之实,乘借款人急需用钱之际,诱使借款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后通过轻微暴力方式逼迫还款,强索他人财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系共同犯罪,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就该案的犯罪事实认定及定罪量刑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整个庭审程序井然有序,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花山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审理,以公开促公正。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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