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在遵義火車站的“黑老大”劉錫勇 一審被判25年

4 月 30 日下午,仁懷市法院對劉錫勇等 15 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審宣判,主犯劉錫勇因多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 25 年。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劉錫勇於 2003 年成立了遵義紅四方貨運有限公司後,先後結識了在遵義市火車站一帶混跡社會的肖文斌等 7 人,此後,通過一系列違法行為,劉錫勇在遵義市火車站一帶樹立起了敢衝敢打的江湖 " 聲望 ",成為其混社會的資本。

【掃黑除惡】在遵義火車站的“黑老大”劉錫勇 一審被判25年

劉錫勇案庭審現場

法院查明,2006 年至 2017 年期間,劉錫勇以其開設的紅四方貨運公司、皇馬浴都、永利國際水會、鳳凰大酒店為據點,大肆吸納、網羅社會閒散人員郭乾傑、周天洪等。劉錫勇通過安排上述人員參與其名下公司的經營管理,指揮成員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確立了劉錫勇及其犯罪組織在遵義市兩城區的強勢地位及 " 威名 "。

該犯罪組織自 2006 年以來,通過在水會內經營涉黃、涉賭項目和在多地開設賭場、發放高利貸、非法拘禁、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高利轉貸等違法犯罪活動攫取非法利益。同時,通過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拉攏結交執法辦案人員和其他公職人員尋找保護傘等方式,為其組織獲取非法利益、穩定發展、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保護。

【掃黑除惡】在遵義火車站的“黑老大”劉錫勇 一審被判25年

劉錫勇案庭審現場

該犯罪組織通過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歹,殘害群眾,對遵義市兩城區、播州區、鳳岡縣等地社會秩序和公眾安全造成嚴重危害,嚴重侵犯公民的人身、財產權益,嚴重擾亂群眾的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仁懷市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劉錫勇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強迫交易罪、保險詐騙罪、高利轉貸罪、行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 25 年,剝奪政治權利 5 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掃黑除惡】在遵義火車站的“黑老大”劉錫勇 一審被判25年

劉錫勇案庭審現場

被告人郭乾傑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名,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 18 年零 6 個月,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周天洪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名,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 13 年,並處罰金 115 萬元。其餘被告人分別被判處 1 年到 12 年零 6 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 10 萬元到 105 萬元不等數額罰金。

【掃黑除惡】在遵義火車站的“黑老大”劉錫勇 一審被判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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