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在遵义火车站的“黑老大”刘锡勇 一审被判25年

4 月 30 日下午,仁怀市法院对刘锡勇等 15 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审宣判,主犯刘锡勇因多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 25 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锡勇于 2003 年成立了遵义红四方货运有限公司后,先后结识了在遵义市火车站一带混迹社会的肖文斌等 7 人,此后,通过一系列违法行为,刘锡勇在遵义市火车站一带树立起了敢冲敢打的江湖 " 声望 ",成为其混社会的资本。

【扫黑除恶】在遵义火车站的“黑老大”刘锡勇 一审被判25年

刘锡勇案庭审现场

法院查明,2006 年至 2017 年期间,刘锡勇以其开设的红四方货运公司、皇马浴都、永利国际水会、凤凰大酒店为据点,大肆吸纳、网罗社会闲散人员郭乾杰、周天洪等。刘锡勇通过安排上述人员参与其名下公司的经营管理,指挥成员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确立了刘锡勇及其犯罪组织在遵义市两城区的强势地位及 " 威名 "。

该犯罪组织自 2006 年以来,通过在水会内经营涉黄、涉赌项目和在多地开设赌场、发放高利贷、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高利转贷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非法利益。同时,通过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拉拢结交执法办案人员和其他公职人员寻找保护伞等方式,为其组织获取非法利益、稳定发展、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保护。

【扫黑除恶】在遵义火车站的“黑老大”刘锡勇 一审被判25年

刘锡勇案庭审现场

该犯罪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残害群众,对遵义市两城区、播州区、凤冈县等地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严重侵犯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严重扰乱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仁怀市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锡勇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强迫交易罪、保险诈骗罪、高利转贷罪、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 25 年,剥夺政治权利 5 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扫黑除恶】在遵义火车站的“黑老大”刘锡勇 一审被判25年

刘锡勇案庭审现场

被告人郭乾杰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 18 年零 6 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周天洪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 13 年,并处罚金 115 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 1 年到 12 年零 6 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 10 万元到 105 万元不等数额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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