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扫黑除恶第二十一督导组与自治区党委第一次工作对接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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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扫黑除恶第二十一督导组与自治区党委第一次工作对接会召开

宋大涵主持并通报督导情况 陈全国作表态发言

王兆星雪克来提·扎克尔出席

4月29日上午,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与自治区党委第一次工作对接会在乌鲁木齐召开。督导组组长宋大涵主持会议并通报前一阶段督导情况。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作表态发言。

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副组长王兆星,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出席会议。

宋大涵结合下沉督导实际情况,指出了自治区在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基层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以及与兵团协调联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他指出,自治区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关系新疆稳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反恐维稳斗争紧密结合,牢牢把握专项斗争正确政治方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重大成果。自治区各地各部门要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对新疆工作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武装头脑,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结合区情实际,不断深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的认识,立足“稳”这个大局,以专项斗争为牵引,切实维护好新疆社会稳定。要进一步健全举报机制,加大案件线索核查力度,提升依法办案水平,形成强大震慑,消除群众顾虑,回应社会关切。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发挥基层行政执法部门作用,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合力。要进一步强化落实“一案三查”机制,强化纪委监委职责,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要进一步清除宗教极端思想,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层层传导压力。要进一步发挥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检查指导,发挥扫黑办作用,强化宣传发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大保障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在各个层面对兵团的指导联系沟通,形成合力,共同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陈全国表示,中央督导组的反馈意见,为我们查漏补缺、改进工作明确了精准靶向,对于我们进一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自治区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举一反三、固强补弱。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将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层层压实责任,主动对标对表,建立整改台账,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要求、整改责任,确保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加强整改监督,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要以此次工作对接会为契机、为动力,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恐维稳斗争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举一反三、统筹兼顾,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坚定不移维护新疆社会大局稳定。

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成员,自治区领导王君正、杨鑫及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区(中)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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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尔禾区关于积极检举揭发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如发现以下九种黑恶性质违法犯罪活动,请马上举报!

1.农村地区把持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房屋拆迁、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5.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7.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8.以高薪引诱招募劳动人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9.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乌尔禾区公安分局举报电话:

0990—6802910

乌尔禾区委政法委举报电话:

0990—6961303

举报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举报地址:

乌尔禾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乌尔禾区柳树街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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