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川:检察长牵头抓案件质量评查

“转变作风,主动担当,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提高案件质量评查效率。”日前,重庆市南川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磊在该院第一季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会上强调。按照该院《2019年案件质量评查计划》,赵磊担任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小组组长并主持会议,牵头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调研发现,以往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赵磊说,一是存在形式主义,对评查工作不重视,评查过程走程序痕迹太重,有应付考核的被动思想;二是评查人员工作能力与工作要求有差距,缺乏主观能动性,大胆工作的自信心不足,部分评查内容浮于表面,难以发现案件的实质性、深层次问题;三是评查方法和内容单一,没有注重区分案件质量与规范化程序的侧重点,不善于运用检察智慧,通报只批评不表扬,容易挫伤积极性;四是力量整合不到位,院领导、业务部门检察官参与度不高,没有形成合力,仅靠案件管理人员单打独斗,评查效果不理想。

赵磊表示,针对存在的问题,该院通过抓好抓实“三个注重”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评查效率。注重把案件实体性评查与规范化程序性评查结合起来。以案件实体性评查为主,程序流程监控为辅,把对流程的监控更多地体现在每月案件流程监控情况通报上,突出评查重点。合理整合调动牵头院领导、评查人才库以及案件管理部门的力量,通过合理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做好互补互助,各有侧重开展评查工作,提高评查效率。

注重把发现问题与挖掘优秀结合起来,既要发现问题列出负面清单,在评查小组内部达成一致意见后及时反馈业务部门,通过整改落实提高案件质量,又要运用正面清单挖掘优秀,适时开展法律文书、精品案件评比活动,对优秀典型给予通报表扬,通过树先进、学先进带动办案规范化意识提升,形成良好氛围。

评查小组在发现问题的同时,注重把解决问题与结果运用结合起来。主动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促进双方正确面对、达成共识。针对在评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由案管部门形成质量分析报告分送业务部门负责人,并在检察官联席会、业务分析会上进行探讨,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对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没有明确规定、尚未出台规范文件的问题,由案管部门尝试统一制作文书模板并明确评查标准。树立评查权威,把握提醒帮助与通报批评的时效度,对于屡次通报仍存在类似问题、通报后不及时整改落实等情况,由案管部门与纪检组做好联合督查,将结果运用到评先评优、绩效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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