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宿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严肃查处涉黑涉恶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厉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行为。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强化警示教育,现将我市查处的4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通报如下:

1. 宿迁市原安监局副调研员卞兆猛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

卞兆猛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利用担任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泗洪县公安局局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等职务便利,收受涉黑组织所送财物,为违法犯罪人员说情、打招呼。卞兆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犯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沭阳县公安局党委原委员、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原组长郑东充当涉黑涉赌组织“保护伞”案件。

郑东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涉黑涉赌组织财物,纵容违法犯罪活动。郑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犯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 沭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一中队原中队长王剑充当涉黑涉赌组织“保护伞”案件。

王剑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对涉黑涉赌组织压案不查,威胁举报人,向涉黑涉赌组织通风报信,致使涉黑涉赌组织长期不被查处;长期与涉黑涉赌组织首要分子交往,合伙经营生意。王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犯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 沭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城市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蒋二军充当涉黑涉赌组织“保护伞”案件。

蒋二军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涉黑涉赌组织财物,在案件处理上提供帮助。蒋二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犯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来源:宿迁廉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