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法院审理首例涉及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

兰州晚报讯10月29日,城关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兰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治安行动大队教导员陈某某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

被告人陈某某于2018年12月27日因受贿问题被城关区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并于2019年7月4日被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

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陈某某在担任治安行动大队教导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2.4万元(已退赃77.4万元),并在监管、检查等工作方面给予他人帮助,同时还有向他人行贿5万元的情况。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城关区法院审理的首例涉及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

为确保庭审活动的有序进行,庭审前,合议庭组成人员细致审阅案卷材料,组织控辩双方召开庭前会议,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当庭认罪并悔罪,案件将择期宣判。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许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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