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3 省纪委监委既抓涉黑涉恶腐败也抓背后“保护伞”

省纪委监委打出监督执纪“组合拳”

既抓涉黑涉恶腐败也抓背后“保护伞”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涉恶腐败,也抓背后的“保护伞”,打出监督执纪“组合拳”。

省纪委监委先后6次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省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意见》,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任务进行实化细化,同时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对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动员再推动。

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夯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基础工作,以抓线索为切入点,充分利用“12388”综合举报平台、纪检监察网举报窗口、信访举报、线索排查、巡视巡察等方式,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建立台账进行专项登记,规范线索管理处置,加强核查督办。三级纪委监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实行优先研判处置,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同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协调沟通,推进纪法衔接,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开展工作,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机制,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实现了“打黑”与“打伞”密切配合、同向发力。

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查处力度,紧盯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等重点问题,盯住抓、持续抓、深入抓,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坚决从严从快处理。省纪委监委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审查调查重点,对性质恶劣、影响面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直查直办,确保案件查实、责任压实、工作落实。

此外,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件,不断发出执纪执法必严、扫黑除恶务尽的强烈信号,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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