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構千萬合同騙九江銀行南昌縣支行700萬元貸款,事發後發現該企業早已資不抵債, 你怎麼看?

張興雨


可以明確地說,題主提到的企業涉嫌貸款詐騙罪,而且是非常典型的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詐騙貸款。如果這家企業能還上貸款,銀行不會考慮追訴,如果還不上貸款,銀行一定會進行起訴的。罪名成立的可能性極大。

一個巴掌拍不響,企業能從火眼金睛的銀行騙出700萬,只有兩種可能:要麼是銀行有內鬼與企業進行內外勾結,要麼是企業道行高深騙過了銀行的所有審批人員。不管是哪種情況,當時在這筆貸款上簽字的所有人員都逃脫不了干係。

如果內外勾結,那一定是查到誰,誰下崗,而且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至少要受到銀行業終身禁入的處罰。如果是銀行人員被騙,在這筆貸款上簽字的所有人至少會獲得物質上的處罰,關鍵崗位還需要引咎辭職。

說一個我聽說過的真實案例吧!

客戶經理張華(化名)辦理企業貸款,在辦理期間需要企業法人簽字,會計對這個客戶經理說:“董事長在開董事會,你不能進去,要不我拿著文件進去幫你簽字吧!”張華(化名)還沒有說話,旁邊的財務科長拉著張華和另一名銀行工作人員問,這個怎麼填,那個怎麼填,張華也沒有在意就耐心給財務科長進行解答。想起來讓企業法人簽字的問題時,會計直接就講簽好的文件遞給了張華。張華也沒想那麼多,拿著文件就走了。後來貸款還不上了,張華去找這個企業的會計,會計辭職了,找財務科長,科長也辭職了。找到企業法人,企業法人說沒有聽說貸過這筆款。事後查明,企業會計勾結財務科長一同利用企業名義詐騙銀行貸款。張華沒有盡到調查責任,導致銀行蒙受經濟與聲譽損失。張華直接就被行裡開除了。

上邊的案例就是一個典型的,銀行人員碰到詐騙高手時被套路的案例。還好張華沒有參與其中,並沒有勾結那兩個詐騙分子,否則就有可能面臨牢獄之災。

我入行的師父曾經告誡我,只要做了銀行的貸款客戶經理,那基本上就是一隻腳在監獄裡,一隻腳在監獄外。你的仔細工作是為了盡職免責,任何一個馬虎都有可能讓自己的前程被毀。希望這個案例也可以警示到所有的銀行從業者,警鐘長鳴!

銀行研究僧,你學習,我也跟著學習,快來評論互相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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