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團”公司被判決改名!

說到“美團”相信大家都很熟悉,不過近日“美團公司”卻被判改名了,這是怎麼回事呢?

從餐飲殺到酒店、電影、外賣、搭車,沒有邊界的美團一直是不可小覷的對手,不能隨便惹。可是偏偏北京有一家旅行社就不信這個邪,叫什麼名字不好,非要叫美團國際旅行社,這下可讓美團給盯上了,直接告到法院去,結果被要求改名。

原來這個“美團公司”並不是我們所熟悉的“美團”,而是一家旅行社公司。

4月12日,朝陽法院一審判決,“美團公司”(北京美團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在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美團”字樣的企業名稱,並變更企業名稱!

“美團”公司被判決改名!

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三快公司經濟損失10萬元,以及合理支出2000元!

這並不是最壞的結果!原本三快公司要求賠償經濟損失50萬,再加調查取證費、公證費5萬,一共索賠55萬!

團購巨頭美團,企業名稱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三快公司),一向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在美團成立的同一年就開始申請註冊相關商標,到目前為止,共申請註冊了2377件商標,包括“美團”、“美團網”、“MEITUAN”、“美團 MEITUAN.COM”等,中文、拼音、域名統統都有。

“美團”公司被判決改名!

但三快公司沒有料到的是,在企業名稱上被鑽了空子。

據瞭解,這家美團旅行公司成立於2016年1月13日,企業原名北京懿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在2016年4月13日變更為現名稱。

三快公司認為:美團旅行公司未經許可,將“美團”作為其企業字號註冊使用,並將“北京美團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作為其運營的微信小程序名稱進行經營和宣傳,侵害了三快公司對涉案商標享有的註冊商標權,同時也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要求判令美團公司立即停止侵害三快公司第10971133號註冊商標專用權,登報消除影響,立即停止使用並變更含有“美團”字樣的企業名稱,並賠償三快公司經濟損失50萬元。

朝陽區法院經審理認為:三快公司系涉案商標的註冊商標專用權人,在該商標的保護期內,三快公司享有的商標專用權應受法律保護。根據規定,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的字號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屬於商標法規定的給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本案中,美團旅行公司在微信小程序的名稱及內容中,均完整、規範使用了企業名稱,並未將企業字號“美團”突出使用,三快公司也未舉證證明美團旅行公司存在其他侵害商標權的行為,故對三快公司主張美團公司侵害其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主張,不予支持。

不過在商標名稱上,美團旅行公司倖免於難,但在其核定項目卻並非如此。

法院從“美團”的知名度和商標核定項目出發,再結合時間線,認為,美團公司於2016年變更企業字號時,應當對2013年已註冊登記的並具有較大市場知名度的涉案商標進行合理避讓,但美團公司卻直接將涉案商標中主要的、具有識別性的呼叫部分“美團”作為企業字號予以登記並在旅遊服務上使用,利用涉案商標的影響力開展經營活動,勢必會造成消費者對服務來源的混淆,其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應依法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對於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的訴訟請求,法院認為,美團公司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給三快公司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良影響,故三快公司主張消除影響於法有據,法院予以支持。

那麼,為什麼三快公司成立之初,不直接叫美團公司呢?企業名稱與商標名不一致,不是自己找麻煩嗎?

確實,保持品牌名和企業名稱的一致性,是不少企業的追求,但實踐中卻常常很難實現。

一、商標註冊和工商核名系統並不相同

商標註冊歸商標局,企業名稱由各地工商管理局進行核准。

一般來說,企業“跨省重名”是合法的,因為往往企業名中有“行政區劃”可以區別,而商標註冊則具有全國範圍內的排他性。商標註冊有“在先申請”原則,講究的就是“先到先得,過時不候”!

二、工商核名遠快於商標註冊

儘管截至2018年底,商標註冊審查週期已經縮減到6個月以內,但這個時間還是遠長於工商核名時間。

當你已經成功註冊完公司,跑去申注同名商標,很可能你的知識產權顧問會告訴你,這樣的商標通過率為零!因為已經有人搶先一步申注近似商標!即使你硬著頭皮去申注,到頭來很可能被商標局駁回。這種情況下,你就不得不重新考慮註冊其他商標名。

其實,企業名和商標名不一致並不是什麼大問題。比如:清風紙巾所屬公司是金紅葉紙業集團有限公司;抖音所屬公司是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

消費者只要耳熟能詳“清風”、“抖音”品牌,只要有商標在,不知道隸屬公司又有什麼關係呢?

那麼問題來了,你公司的商標註冊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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