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當惡勢力“保護傘” 雲南威信縣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餘發鵬被雙開


充當惡勢力“保護傘” 雲南威信縣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餘發鵬被雙開

餘發鵬

4月25日,雲南省昭通市紀委市監委對外發布信息稱,日前,經中共昭通市委批准,中共昭通市紀委、昭通市監委對威信縣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政委餘發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餘發鵬身為黨員領導幹部,不嚴格要求自己,接受他人贈送的財物;利用其擔任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身為公安機關執法人員,知法犯法、徇私枉法,充當惡勢力“保護傘”。

餘發鵬違反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徇私枉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知敬畏、不收斂、不收手,嚴重損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敗壞了黨員幹部形象,造成惡劣影響,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昭通市紀委常委會、昭通市監委委員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昭通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餘發鵬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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