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天處理不了問題被質疑不作為 莒南河砂辦前後迴應大相徑庭

25天处理不了问题被质疑不作为 莒南河砂办前后回应大相径庭

魯網臨沂4月29日訊4月19日,臨沂本地媒體刊發《承包地上翻地被以非法採砂處罰?莒南河砂辦:違法證據確鑿》一文,針對莒南河砂辦為何會扣押當事人租賃的挖掘機長達25天不處理的問題,莒南縣河道採砂聯合管理辦公室主任孫敏表示因為當事人拒不承認非法採砂。不過,本網記者調查時得到的解釋卻是另一方說法。

25天处理不了问题被质疑不作为 莒南河砂办前后回应大相径庭

左先生曾向本網記者提供了一份莒南河道採砂聯合管理辦公室開具的放車單,單據顯示扣押車輛的時間為3月4日,放車時間為3月28日,扣押時間長達25天。

對此,本網記者曾前往莒南河砂辦諮詢,其一徐姓工作人員表示25天沒處理的原因則是河砂辦工作人員開會、不在家和人員調整才導致長達25天沒能處理。

同時,當事人左先生向記者提供了兩段疑似其和莒南河砂辦主任孫敏和上述徐姓工作人員的對話錄音。

當事人提供的二段錄音,其中一段時長為1分37秒。據該段錄音對話顯示,當事人左先生詢問這個星期怎麼回事兒?另一對話人則表示這個星期處理不著你(左先生)的,並說現在處理的是2月上旬的,讓當事人還得等著。

而另一段錄音時長為1分鐘,錄音記錄顯示,當事人在錄音一開始詢問孫主任自己不是因為沒有票據不處理的嗎?當事人口中的孫主任則表示當事人不是因為沒有票據拖著不處理,從而進一步解釋處理不了有兩種情況,其中一種是交接交罰款交不上,第二種就是當事人這樣的還不到處理的時候。

無論當事人是詢問自己真得等到一個月以後再處理還是其他情況,另一對話人始終表示讓當事人留下號碼回家等著就是了。

對於上述錄音對話中提到的票據問題,在一段當事人與徐姓工作人員的對話錄音顯示,徐姓工作人員表示因為票據工作人員調整,票據開不出來。

據這段錄音對話,與本網記者的獨立採訪時獲得的莒南河砂辦徐姓工作人員的回應相互印證。

上述錄音的發生時間均在3月14日上午,記者查詢日曆表,可以看到3月14日為週四,週四的時間為左先生反映的該日子為莒南河砂辦集中處理違法情況的日子。(本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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