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四舉措化解客運出租車輛保險退費矛盾 實現出租車客運車保費零投訴

魯網3月25日訊莒南縣市場監管局針對疫情防控期間因客運出租車輛停運產生的保險延期退費問題,超前分析研判,強化事前監管,採取調研告誡約談等一系列措施,提前化解客運出租車輛保險退費矛盾,為客運出租行業復工復產掃清“路障”。目前取得明顯成效,車輛復工運營以來,實現出租車客運車保費零投訴。3月24日,莒南中舜出租客運有限公司、莒南盛通出租客運有限公司到該局送上感謝錦旗。

積極組織行業調研

2020年3月8日,莒南縣市場監管局價檢人員對出租車客運車輛企業開展專題調研,瞭解疫情期間對承保出租車客運車停運保費延期退費情況,發現個別保險公司承諾保費延期但尚未實際受理,個別保險公司口頭答覆上級尚未出臺交強險、商業險、營運險等退費政策,不能延期退費等問題。針對問題,該局依據《合同法》《保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了會商研判,根據職責授權對保險企業所簽訂的合同進行審查,初步認定保險公司因不可抗力因素對投保人不予延期或退保的,存在涉嫌違法情形。

莒南:四举措化解客运出租车辆保险退费矛盾 实现出租车客运车保费零投诉

快速提醒告誡約談

為切實保護出租車公司、客運公司及廣大出租車司機、客車司機和承保公司的合法權益,將違法行為消滅於萌芽狀態,減少相關投訴和糾紛。3月11日,莒南縣市場監管局通過“莒南市場監管”政務公眾號發佈《關於財產公司在疫情期間對承保出租車客運車報停車輛應退保費的價格提醒告誡函》,告誡全縣經營財產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對承保出租客車報停車輛應以實際停運天數予以按日退費或延長保險期限

3月12日,該局聯合莒南銀保監管組召開財險公司對承保出租客車報停車輛應退保費約談會,對全縣15家保險公司進行約談並簽訂《疫情期間財險公司對承保報停的出租客運車輛應退保費或保費延期的倡議承諾書》。會上,深入解讀了財險公司對承保各客運、出租車報停車輛應予退費或延期的法律依據,傳達國家銀保監會於2月9日出臺的《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車險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各保險公司承諾將認真學習研究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對承保報停的出租、客運車輛進行延期承保,對已達報廢期限承保車輛予以退費。

莒南:四举措化解客运出租车辆保险退费矛盾 实现出租车客运车保费零投诉

保險公司自查自糾

約談會後,各保險公司第一時間向上級公司彙報約談會精神,並開展自查自糾。根據縣委防控指揮部通知,莒南縣出租車客運車自2020年1月27日停運,至2020年3月13日恢復運營。投保人無論是否提出申請要求,保險公司嚴格按照疫情指揮部的停運復工通知實際停運發生天數,復工後到報廢期的車輛,予以退還停運期間的保費,復工後正常運營的車輛,予以等長時間的延期保費期限。截至目前,共辦理保險延期378輛、退費71輛,減少客運保費損失60.86萬元。

莒南縣市場監管局提醒告誡約談,在全國財產保險界引起強烈震動,引發全市保險行業整改浪潮,各保險公司經省保險協會同意、省銀保監局批准、報總公司備案,紛紛對照《合同法》第117條在中保信平臺修改保險合同。太平洋產險、泰山保險、大地保險、人保財險4家企業已經解除了車輛報停最長1個月的時間限制,進一步降費讓利減少客運經營損失。

其中,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公司莒南支公司自查在莒南縣未承保客運車出租車,臨沂中心支公司在接到莒南支公司的彙報後,第一時間在全市範圍內排查疫情停運車輛786輛,車輛復工運營時,解除原有一個月的時間限制,減少客運經營損失,降費讓利達70餘萬元。

太平洋財險公司莒南支公司、中華聯合保險公司莒南支公司、人保財險莒南支公司先後向莒南縣市場監管局贈送致謝錦旗,感謝該局的及時提醒和告誡。( 通訊員 劉祥寶 王娟 劉滕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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