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的員工最後是什麼結局?

潛龍在淵隱於市


勞務派遣制度就是一個畸形的制度,勞務派遣的員工最後都逃不掉被辭退的宿命。


什麼是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指的是用人單位通過勞務派遣公司進行用工的一種形式。

主要是由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公司簽署一份勞務派遣委託合同,由勞務派遣公司提供用工單位的用工服務,然後再向用工單位輸送員工。

員工不和用人單位直接簽署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員工的實際勞動關係在派遣公司,而產生的實際勞動卻在用人單位。

由於勞務派遣員工和用人單位之間沒有存在勞動關係,所以用人單位基本上和派遣員工沒有瓜葛,不需要為派遣員工的勞動負責,同時又對勞務派遣員工佔有絕對的主動權,可以隨時辭退。

所以勞務派遣員工很可能上午一份工作下午又換另一份工作。

為什麼會產生勞務派遣員工?

由於政府單位編制少,而事情多,人員擴充不方便,於是會向社會招聘臨時工作人員,在這種情況下,勞務派遣就應運而生了,做著正式工一樣的工作,卻拿著正式工一半的工資,不但是資金投入上小,而且還方便管理,不增加負擔,所以逐漸推廣到一些國有大型企業,甚至演變到今天的一些私人企業。

但反過來派遣員工本身的權益有可能受到侵害,同工無法同酬這個問題普遍嚴重,派遣員工還無法得到應有的勞動保障,比如說,以最低工資標準繳納社保、惡意壓榨員工、加班嚴重但不核算加班費用、無故辭退員工等,並且屢見不鮮。

勞務派遣員工出現工傷怎麼辦?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勞動者的醫療費應由用工單位和用人單位負責,他們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該規定使得以往被派遣勞動者權益受到損害時,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互相推委的問題得到了解決。


金十數據


在國企,勞務派遣人員最終的結局一般是這幾種。

第一種,表現很突出,迅速轉為正式員工,我本人就是這類。十多年前,我進入一家國企工作,當時因為編制問題,我的身份是一名派遣人員,從事人力資源工作,因為我的大學專業就是人力資源管理。短短几個月的時間,我已經完全熟悉業務,成為人力資源經理的得力助手,加上大學期間,我考了助理人力資源管理師,所以,僅僅半年時間,就轉為正式員工,並且很快就當上了主管。

第二種,表現一般般,業績平平,剛剛公司也需要人,一般情況,不會退回派遣公司,會繼續使用,若干年後,熬成了老員工,公司剛好有編制,也會考慮將你轉為正式員工,這種情況在國企也經常發生。

第三種,由於多年想轉為正式員工,卻因為業績一般,公司也沒有編制,一直沒法如願,自己主動離職,這種情況確認可惜,說不定堅持一下,下一個轉為正式員工的就是你!

第四種,多年沒能轉為正式員工,恰好公司業績不好,需要裁員,派遣員工會首當其衝被裁掉,有的公司有良心的,會給賠償金,有的沒良心的,會想方設法讓你主動離職,不提供賠償金。

第五種,也是最慘的,在工作上出大錯,被退回派遣公司,這種類型也就意味著完全失業。因為派遣公司一般不會再留這類員工。


趣談職場


既然說到勞務派遣,那首先就得先弄明白什麼是勞務派遣,勞務派遣指的是用人單位通過勞務派遣公司(第三方)進行用工的一種形式。


一般是由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公司簽署一份勞務派遣委託合同,由勞務派遣公司提供用工單位的用工服務,一般包括招聘、代發工資、代繳社保和公積金,處理勞動糾紛等。

然後由勞務派遣公司向用工單位輸送員工,但員工不與用工單位直接簽署勞動合同,而是轉而與派遣公司簽署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員工的實際勞動關係在派遣公司(第三方),而產生的實際勞動卻在用工單位。


普遍使用勞務派遣的企業,一般是一些大型的央企、國企、大型私企等單位,這些企業由於用人需求巨大,又無法提供足額的正式編制,所以使用派遣這種用工形式,對於企業而言,勞務派遣的好處有幾方面。

一方面節約自身的運營成本,因為部分人力資源的工作被委託給派遣公司做了,所以企業可以縮減一部分直接的人員成本。

第二個方面,可以間接縮減工資預算,因為大部分企業,對給派遣員工的工資待遇、社保基數等方面的預算,要遠遠低於正式員工,同樣的崗位,可能會出現有有編制的員工比派遣員工待遇高4-5倍的情況。

第三個方面,可以降低用工風險,因為員工實際的勞動關係在派遣公司,所以勞動糾紛出現,派遣公司負責處理相關事宜,對用工單位來說,用工風險大大降低。並且很多這方面的內容,會直接簽訂在用工單位與派遣公司的委託派遣合同中。


那麼反過來說,派遣員工本身的權益有可能受到侵害,同工無法同酬這個問題普遍嚴重,但這並不違反勞動法。真正比較可怕的是,派遣員工很多無法得到應有的勞動保障,比如說,低額繳納社保,以最低工資標準繳納社保,惡意壓榨員工,加班嚴重但不核算加班費用等,無故辭退員工等,屢見不鮮。


那麼派遣員工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就只能成為任人宰割的羔羊了嗎?

首先,在遇到勞動糾紛的過程中,如果遇到了非常明顯的不合理問題,尤其是已經觸犯勞動法的問題,派遣員工還是應該堅決舉起法律的大旗,該仲裁仲裁,該起訴起訴。

在這個過程中,一定要把真正的用工單位和派遣公司一併告上法庭,因為員工和用工單位發生了實際的勞動關係,所以員工是可以把用工單位追為第二被告的,這樣一來,其實是變相給派遣公司找了很大的麻煩。同時,一般那些真正用工的大企業被捲進來後,賠償和過程也要順利很多。


切記,出了事不要被派遣公司的人一套花言巧語就給糊弄了,哪怕說的再好聽也不行。


未泯雙瞳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很多人不願意去看,即使我拿裡面的法條出來說,也有的人覺得法條是法條,操作是操作。但,我還是想把我對這個文件的理解,簡單的闡述一下。

1,在法條文件裡面,企事業單位的用工範圍和用工比例都是有嚴格規定的。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十分之一(如果超過怎麼辦,希望朋友們想一想)。

2,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6個月的崗位,也就是說呢,如果單位招聘的所謂臨時工,只要超過6個月,就不能叫臨時工,就不能拿臨時工的待遇去打發他。

3,派遣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這很好理解吧,正式工在櫃檯工作,那麼派遣工就不能坐櫃檯,如果坐了櫃檯,那麼他就不能是派遣工,你要麼把他轉成正式工,要麼就不能在這種崗位使用派遣工。

《勞動合同法》其實是一部很完善的法律。《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則是一個對勞動者很有利的政策性文件。

如果有可能,還是建議看一看。如果你看完了,理解了,你就能夠明白將來的趨勢。你就會明白為什麼現在有的行業給派遣工轉正了,而有的行業還沒有。

我認為,既然有了《勞務派遣暫行規定》,那麼勞務派遣不會一下子被消除,但是,使用勞務派遣的一些單位企業,會慢慢的減少派遣工,同時把一些派遣工轉成有編制的,至於要花多少時間,我就不知道了。這是根據我對法律的理解所作出的推斷,也是2018年各地真實發生的一些關於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的關係變化,不過相比整個大局來講,這種好轉確實很慢。

凡事不應都往壞處想,凡事也不能都往好處想。


夢裡瀾濤


勞務派遣無外乎幾種結局,第一種也是大部分都是這樣的結局,那就是幹了兩年合同到期不幹了繼續找下一個工作。第二種就是用人單位覺得你不錯,給你轉為用人單位的合同工,跟勞務派遣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勞務派遣說白了就是你與用人單位之間的中介,因為用人單位是不會跟你個人籤合同的,就是後中介的作用就體現出來了,他派遣你去的,你也就屬於名正言順了。然後用人單位每月把你的勞動報酬打給中介,中介給你交保險,在扣除一小部分,其餘的發給你當工資,畢竟是人家給你找的工作,提你些錢無可厚非,雖然你可能心裡不平衡,但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最後希望朋友們都能找到理想的工作,跟用人單位直接籤合同的正式工,撇開勞務公司的派遣,利益最大化。也就是上面所說的第二種結局。

下面第二張圖片能一語道破勞務派遣的意思。


愛諾一家生活記


說到勞務工,我又用我們公司一個真實的案例說吧!2018年年底,公司積壓了一大批訂單,於是年底了,根本就招不到人,於是公司找到勞務公司,跟勞務公司合作,讓勞務公司派遣了幾十個勞務工人過來工作。

我們跟勞務公司談好的工資是14塊一小時,而勞務公司給勞務工人的是13塊一小時。

而這些勞務工人當中,什麼樣的人都有,有年齡大一點的,差不多50來歲的樣子,有年齡小一點的十八九歲的樣子。

男女老少都有,形形色色的人都有,有些人做一段時間就不見了,而勞務公司時不時送些人過來。能一直做下來的也只有少數人而已。

我問過他們當中的一些人,怎麼沒去做正式員工呢?

他們當中的一些人說,年底找好的工作也不好找,隨便找個勞務工做到過年,賺點錢過年,年後再說。

有的人卻說,做勞務工自由點,想做就做,不想做了就走,正式員工辭職都麻煩,一般都是要一個月。壓工資也要一個月,這個做幾天就有幾天錢。

有些年齡大一點的人卻說,年齡大了,不好找工作,很多公司都有年齡要求。

在2019年1月25號的時候,公司送走了所有的勞務工。

年後,2月13號公司開工,沒想到陸陸續續的,那些年前的勞務工人有十幾個,竟然加入我們公司,成為我們公司的正式員工,這一點倒讓我們公司很多人驚奇。


小楓林歸來


問:勞務派遣的員工都是什麼結局?

正如人的命運各有不同一樣,勞務派遣的員工的結局也是不一樣的,有的人自謀生路去了,有的人一直維繫著派遣關係,有的人則被用人單位長期聘用。我覺得派遣員工的結局與其本人的心態有一定關係,你在用工單位如總覺得自己是小媽生的,沒有主人翁的感覺,不能發揮出最好的自己,其路必不那麼平坦,而在用人單位充分發揮了自己,表現得到認可的員工,應該是一路春風。任何單位,需要的都是能做事,且能把事做出色的人,不可能只看出身不看錶現。

別的單位我不清楚,我們單位也接受過勞務派遣員工,受不了初期煎熬的派遣工都走了,忍受了陣痛的員人,後來又通過了招聘考試一關,通過考試了的派遣工轉為了合同制,有的人還走上了領導崗位,沒通過考試的派遣工,若自己安心,也安安穩穩在繼續工作,準備把握機會再尋求去轉。

任何機制都不可能盡善盡美,都是通過不斷改進才完善的,滄田變桑田有個過程,人間正道是滄桑,蝴蝶要展現出其美,你得破繭而出化蛹成蝶,很多派遣工也許路不那麼順遂,但也有把天塹變成通途的人。人,把握好自己,不向命運屈服,上天即便為你關閉了觀賞風景的窗,也會為你打開尋找風景的門,人不是贏在起跑線上,而是贏在終點上,這就是結局。


楚人一丁952


對於有些人來講,參加勞務派遣也是一種機會。

1,畢竟是一種渠道,可以解決眼下生存問題。但如果在崗位上沒有突破,對不起,一切還得重來。記住勞務派遣都是階段性的,沒有一派30年的。

2,在派遣崗位好好工作,力爭上進,那未來會不一樣。一是可能被用人單位看中,直接籤勞動合同。二是學到真本事,到哪裡幹什麼都不可怕。

這裡面有一個關鍵的問題是,如果你覺得這個謀生工具,你可以對號入座1。如果你覺得這是個走入社會的機會,在這裡墊底謀事,學本領,你就可以對號入座2。


山西1哥


就職於製造業,並在從事著管理工作,所以有資格來答這個問題。

勞務派遣工是指跟第三方簽署勞動合同,由第三方派遣至用人單位工作,通常都是勞力型的基礎崗位。

根據我們多年的經驗,勞務派遣工最終只有三種結局:

第一種結局是最為普遍的,在這家單位幹得不爽,回去找勞務公司,改派到其他單位繼續。總之,就這麼被派來派去的,直到辭職,然後或者是回家發展,或者是換個城市繼續走老路。

這種結局基本上可以總結為:把青春和時間都派給勞務公司和用人單位了。

第二種結局就是在用人單位得到了提拔或培訓,轉崗至一些技術崗位、班組管理崗位、質量管理崗位等,於是由勞務派遣工變更為直接跟用人單位簽約,福利待遇等都隨之得以提高。

這是一種不錯的結局,這意味著將與公司裡面剛來的應屆大學生享受著相同的起跑線。

第三種結局是當事人很快就意識到這樣出賣勞力,被用人單位和勞務派遣扒皮兩層,不妥,然後另謀生路去了。

這類結局的人一般都非常靈活,逃離了“派遣大軍”之後,或選擇了高度靈活的就業,例如地推銷售,或去學習了一技之長憑此行走江湖,例如編程、數控機床操作這類。


歷史作家煮史問道


一是勞務派遣員工的生存狀態。

勞務派遣員工不是和單位簽署用工合同,而是和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簽訂,所以無論你出現什麼問題,用人單位基本與你毫無瓜葛,完美的避開了所有風險。與正式工不同的是,用人單位對勞務派遣員工佔據絕對主動權,想辭退,就可以隨時辭退。

二是勞務派遣員工怎麼產生的。

隨著經濟的不斷髮展,政府單位承擔的職能負擔愈發凸顯,但是政府工作人員,尤其是基層政府人員極度缺乏,甚至一定程度上出現了人才流失現象,所以近年來,公務員招考人數急劇擴大,但是依然無法滿足基層工作需求,勞務派遣就應運而生了,單位開始面向社會招聘臨時工作人員,做著正式工的活兒,但是拿著正式工一半的待遇。

三是勞務派遣員工的未來。

機構合併已經接近尾聲,很多單位員工翻倍,勞務派遣員工逐漸走向沒有用武之地,很大可能性就是被單位辭退,另謀出路。

最後,建議勞務派遣員工要加強學習,不斷提升自己,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競爭力,喜歡公務員工作的,就儘快考一個編制,不喜歡公務員工作的,就讓自己保持市場競爭力,千萬不要荒廢光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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