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一男子因交通違法行為接受交警處理,後宣洩情緒發佈網絡辱警言論,被行政拘留15日,你怎麼看?

謝邀請。該男因交通違法,已接受交警處理。若有異議:一是通過上級公安機關提請行政複議;二是通過人民法院進行行政訴訟。該男利用網絡平臺發表辱警言論,對為國執法的交警,在社會上肯定造成不良影響,顯然是一種藐視法律和對抗法律的行為。對於這種行為,本應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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