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委原常委曾志權的斂財速度:被控14年收受1.4億

4月29日,廣東省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曾志權受賄案一審開庭。

广东省委原常委曾志权的敛财速度:被控14年收受1.4亿

據微信公號“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4年至2017年,被告人曾志權利用擔任廣東省財政廳副廳長、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近親屬,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4億餘元,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曾志權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曾志權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曾志權是十九大後首個在任上落馬的省級常委。2018年7月11日晚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稱,廣東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曾志權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簡歷顯示,曾志權出生於1963年1月,廣東五華人,1984年12月入黨,1986年7月參加工作,中南財經大學商業經濟系商業經濟專業畢業,大學學歷,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高級會計師。

作為一名廣東本地成長起來的官員,曾志權從1986年開始就長期在廣東省財政廳工作,從最基層的科員,到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工交內貿處副處長、農業處處長、財政廳副廳長、財政廳廳長,用了二十多年的時間完成了從底層到正廳級幹部的跨越。2017年5月,已經當了7年廣東省財政廳廳長、黨組書記的曾志權躋身廣東省委常委,隨後卸去省財政廳的職位。

值得一提的是,2003年,曾志權從廣東省財政廳農業處處長升任財政廳副廳長,而根據公訴機關指控,僅1年之後,升職的曾志權便開始直接或間接收受財物,在2004年至2017年這14年的時間收受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4億餘元,平均每年1000萬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