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2019年4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刘 刚同志为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二、任命:

石文辉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曲阿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吴国建同志为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吉立萍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葛家栋同志为市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庭长;

蒋玲芳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文杰同志为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张 勇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姜华忠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吴 飞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戎光庆同志为市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副庭长。


三、决定免去:

朱国祥同志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四、免去:

朱昕乾市人大常委会云阳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吴国建同志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吉立萍同志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葛家栋同志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蒋玲芳同志市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赵文杰同志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 勇同志市人民法院丹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姜华忠同志市人民法院吕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吴 飞同志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戎光庆同志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耿振英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职务;

郦晓红同志市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 忻同志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谢夕良同志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景银霞同志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郑鸽仙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沈冀华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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