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784 證券簡稱:魯銀投資 編號:臨2019-018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執行階段
?上市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公司全資子公司濟南魯邦置業有限公司為被執行人
?涉案的金額:130205218.13元
?是否會對上市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公司將按照和解協議要求積極履行付款義務。若公司按照協議要求付款,則無需支付欠款利息。
一、本次訴訟的基本情況
(一)訴訟基本情況
公司全資子公司濟南魯邦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濟南魯邦公司”)與中鐵十局集團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鐵十局”)因施工合同及工程結算存在糾紛,導致訴訟。(詳情請參見公司2017年7月21日發佈的2017-033號、2017年7月22日發佈的2017-034號公告)。
2018年6月21日,公司收到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7)魯01民初1055號)。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詳情請參見公司2018年6月22日發佈的2018-050號公告)。
濟南魯邦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19年1月2日,公司收到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8)魯民終1730號)。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詳情請參見公司2019年1月4日發佈的2019-001號公告)。
二、執行進展
(一)近日,公司收到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2019)魯01執157號),主要內容如下:
本院在執行中鐵十局集團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與濟南魯邦置業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執行人中鐵十局集團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濟南魯邦置業有限公司簽訂和解協議書,需長期履行,申請執行人中鐵十局集團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申請撤回執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裁定如下:終結(2019)魯01執157號案件的執行。
本裁定書送達後立即生效。
(二)和解協議書主要內容:
1.甲乙雙方均認可山東省高院先行認定工程造價398806749.26元,不再另行主張權利,甲方(濟南魯邦)據此向乙方(中鐵十局)支付涉案工程欠款。
2.甲方於2019年2月4日前向乙方支付30000000元,於2019年5月31日前向乙方支付28336273.83元,於2019年9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20000000元。
3.除判決書確定的付款義務外,甲方同意於2019年9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售樓處裝修工程款3411016.33元,於2019年12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剩餘質保金1994033.75元。
4. 如甲方按照本協議第2條和第3條的約定支付每一筆款項,乙方同意免除欠款利息,否則,甲方仍需履行二審判決書確定的全部付款義務。
三、本次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等的影響
公司將按照上述和解協議要求積極履行付款義務。若公司按照協議要求付款,則無需支付欠款利息。
特此公告。
魯銀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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