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無賴窺浴”案判詞詳解

話說清代山東萊州府近郊, 有位少女名叫楊二姐, 生得嬌美豔麗, 是個遠近聞名的美人,且待字閨中,因而求婚者絡繹不絕。她的鄰居李大根是個無賴,早就垂涎楊二姐的美貌,總是想方設法地要和她親近親近。但楊二姐一是嫌李大根貌醜, 二是嫌李大根性格兇暴殘忍, 三是嫌李大根不務正業、遊手好閒, 加之家裡人的反對, 所以拒絕與李大根來往。李大根雖然無緣與楊二姐親近, 但垂涎之心已有, 總是暗地窺測她的行蹤, 等待時機。

機會還是終於來了。嘉慶十六年 (1811) 夏日的一天, 烈日當空, 酷暑難耐,李大根因思念楊二姐,跑到楊二姐家附近的樹下乘涼,不時地向楊二姐家張望,希望能夠一睹芳容。這天因為天氣炎熱,楊二姐沒有出門,但門外酷暑, 門裡悶熱,少許時間便香汗淋漓, 於是楊二姐拿出澡盆, 燒些熱水,準備洗個澡以去煩熱。孰不料拿盆倒水的乒乓聲被李大根聽見,便抬眼望去,似乎明白了什麼,一時大喜過望,便躡手躡腳地摸到了楊二姐家的後窗下。

楊二姐弄好了洗澡水,一面脫衣服,一面用手試探水的冷熱,不一會兒, 衣服脫盡。 楊二姐看到自己光滑的皮膚, 不由地臉紅起來, 對著一盆清水觀看自己的身影, 頗有顧影自憐之態。 正是 “添兩頰之紅潮,徘徊顧影”。 楊二姐進人浴盆, 用水輕輕溼潤自己的身體, 待用毛巾擦拭後背時,餘光發現後窗有人窺探, 不覺大驚失色, 連聲驚叫。楊二姐的驚叫聲被鄰佑聽見。大家紛紛趕來,將偷看的李大根擒獲。

清代“無賴窺浴”案判詞詳解

這裡先講一下什麼是鄰佑。 大家一聽“鄰佑”, 馬上就會想到是鄰居,但這個鄰佑與我們現在所理解的左右隔壁、對門兒的鄰居含義是完全不一樣。中國古代一直將“鄰佑”視為一個群體,是指居住在鄰近、可以互相佑護的人。 那麼這個鄰近的範圍究竟有多大呢? 在清代的法律中,舉凡在本人居住的5裡範圍內,都算是鄰佑。按照當時的律令,這些鄰佑都有“守望相助” 的義務, 凡有謀反、謀叛、鬥毆殺人、興販私鹽、私鑄銅錢、私習邪教、私藏軍器、 私出外境及違禁下海、強盜行劫、白晝搶奪、盜田野谷麥, 夜無故入人家、窩留盜賊、買良為娼、容留聚賄, 失火等事情, 鄰佑都有刑事責任, 凡是知而不舉報, 不協助擒拿,不積極救火救助者,都要被判刑,重則杖一百,流三千里,輕則也要笞四十,而對於謀反、謀叛等重案要案,鄰佑知情容隱,與犯人同罪,要被判死刑,容留與隱藏犯人也要被判處死刑, 但要區分知情與不知情,知情判罪,不知情從輕處罰。楊二姐的叫喊, 鄰佑聽聞,如果不來救助, 按照當時的法律規定, 至少是杖八十。大家想啊, 有這樣的法律規定在, 周圍的人又有誰敢不前來援救楊二姐呢? 他們從四面八方湧向楊二姐的家, 這李大根還能跑得了嗎? 所以李大根無處逃匿。鄰佑抓住了李大根之後, 就與楊二姐一起將李大根押送到萊州府, 具狀要求知府嚴懲無賴。

清代“無賴窺浴”案判詞詳解

當時的萊州知府是大名鼎鼎的張問陶 (1764-1814),字仲冶, 號船山,人稱張船山,翰林院出身,在當時可以稱是最高學歷,因此也頗受人尊敬。其在文學、思想方面的造詣,更是得到時人與後人的推崇。

大家試想一下, 這麼一個才華橫溢又非常聰明的人, 面對著這樣一個案子會怎麼判呢? 又會用什麼樣的語言來描述楊二姐的美貌和李大根的兇惡呢? 我們還是先從這個案子的判詞說起。 其判詞如下:

訊得楊二姐, 葳蕤弱質,小姑猶是無郎; 而李大根豹虎性成, 色膽竟思獵豔;往日垂涎已久,恨無嫌隙可尋;一朝機會忽來,詎肯憑空放過?

這段話先交代了案件的起因, 一個漂亮的姑娘,還沒有結婚;一個生性兇猛的小夥子看上了姑娘,早就對姑娘垂涎三尺了,只是沒有機會親近,現在有窺探的機會, 能夠放過嗎? 那麼張船山對當時案發現場的具體情況是怎麼來描述的呢? 涉及哪些偷看的細節呢?判詞繼續寫道:

禍緣楊二姐, 羅襦乍解, 揹人悄試蘭湯; 繡帶旋鬆, 隨手拋將藕覆;添兩頰之紅潮; 徘徊顧影;縐一彎之青黛,婉轉凌波。

這段判詞交代了案件發生時的場景,而且文字寫得很優美,生動地刻畫出少女洗浴的情景。 面對這樣一個場景, 李大根的內心蠢蠢欲動。 那麼他的內心是怎麼想的?張船山描述如下:

而水聲之輕蘸, 頓驚隔院登徒;遂謂香澤之堪親, 遽效逾牆宋玉。寺非普救, 無有張生 ; 地異巫山, 不逢神女。

這段文字交代了李大根作案的動機, 李大根是一個單相思,他以為會像典故里頭所講的那樣的人,楊二姐一定會對自己有情有義,在這裡張船山接連用了三個典故。首先“頓驚隔院登徒”的 “登徒”, 即登徒子。“登徒”為複姓,見於戰國時楚國宋玉所寫的《登徒子好色賦》。 宋玉說登徒子好色,為什麼呢?他娶了一個妻子,長得又醜又邋遢, 還有一身癩瘡, 就是這樣,登徒子還能夠和她連生5個孩子,所以登徒子應該是“好色”。此後"登徒”就成為好色之徒、色狼的代名詞。其實宋玉所講登徒子的這段話, 按照現代人的看法, 登徒子娶了那麼醜的女人,還能和她相親相愛, 和睦相處, 應該是愛情專一的好丈夫, 但是被宋玉加上一個“好色”,很難再洗脫了“好色”的罪名。但是這種願與醜妻相伴終生,忠貞不二的男人, 天下的良家婦女哪有不喜歡的呢!

為了說明李大根的心理, 張船山又接連用了“逾牆宋玉”,“普救張生”“巫山神女” 等幾個典故。張船山用這幾個典故,是比喻李大根總想著楊二姐會主動地愛他, 正可謂是痴心妄想。正因為是痴心妄想, 所以這李大根才想出了偷窺這麼一個方法來。 那麼他又是通過什麼方法偷看的呢? 張船山在判詞中, 針對這個疑點又是怎麼記錄的呢?

紅窗六扇, 欲窺浴兮何難? 白屋三間, 即偷香兮亦易。看含春之蓮菂, 但有荷荷豔出 ; 水之珠胎, 是真咄咄。

這段判詞交代作案的經過。 李大根為什麼能夠看見呢? 這裡寫得很清楚。本來嘛, 有六扇窗戶, 被人偷窺並不難, 三間草房, 就是偷情也容易。那麼李大根看見了什麼呢? 這裡應該是文人自己的猜想。本段所用的典故就是“韓壽偷香”,比喻男女私通。

值得一提的是“白屋三間”。按照明清的禮制,一般百姓蓋房僅允許建三個間架,就是三間房,即便是富有,可以蓋上幾十間房子,但每所房子必須是三個間架, 如果超過, 便是 “違制", 不但房子要被沒收,蓋房人與住房人都要被判刑,至少是杖一百,還要枷號一月以上,就是帶著25斤的木枷在城門或鬧市遊街示眾。為了規避“違制”,古代百姓也多有創造,比如說“明三暗五” 的建築。 所謂是 “ 明三暗五”, 就是加蓋閣樓, 在下面一層是三間, 上面一層是兩間, 總算為五間。 按照典制規定, 廳堂五間便是一二品大員才能夠使用的,因為房子是三個間架,即便是寓意於廳堂五間,官府也無可奈何。

說完房子,再回到本案上來。正因為是平民百姓,只是普通的房子,所以李大根便輕而易舉地偷看到了他人洗澡,但被楊二姐發現了。發現以後的情況如何呢? 張船山在接下來的判詞中用了兩個精妙的詞來形容:

奈此狡童,嚇破犀娘小膽;憐彼淑淑,忍叫鼠輩軒眉?扭赴訟庭,乞伸國法;含垢忍辱,似怒還嗔。

本段交代了案件的起訴原因,就是偷窺被發現了,小姑娘被嚇壞了,當然要將偷窺者扭送到官府,為自己伸冤。這裡用了“狡童”和“犀娘”的絕妙好辭。“狡童”一詞出於《詩經·鄭風·狡童》:“彼狡童兮,不與我言兮。 維子之故, 使我不能餐兮。” 意思是:“小夥子啊太狡猾, 不肯和我再說話。 為了你啊為了你,害我飯都吃不下。”“狡童” 本來是女子嘻罵男子的暱稱,猶如“壞蛋”、“小滑頭”的意思。古代姣、狡、佼三字相通,也有美好、美少年之意,用在這裡則是諷刺之意。“犀娘”是指相貌不俗而脾氣很大的姑娘,形容姑娘非常厲害,得理不饒人。李大根的偷窺,連這頗為兇悍的美嬌娘都被嚇壞了。也難怪,要是一般的女子,被人偷窺也不敢大肆聲張。

判詞寫到這裡, 案件的起因及經過都講完了, 但最重要的判決還沒有作出。 如何進行判決呢? 現在的男人偷看女人洗澡, 在道德方面, 屬於偷窺行為, 違反丁社會公德。 在法律上, 侵犯了他人的隱私權, 可追究其法律責任, 按照 可以進行拘留。那麼, 在當時幹了這樣的事情又會怎麼處理呢? 有 “大清神斷” 之譽的張船山, 自稱愛民如子, 謹遵朝廷律法, 於是申明判決理由如下:

本府疾惡如仇,愛民如子;若不從嚴懲辦,何以正風化而匡人心?自當照律科刑, 聊以安良善而戒來者。 惟是風流罪過, 未為入幕之賓;允當菩薩心腸, 且開放籠之鳥。

懲辦的理由是“正風化而匡人心”。正風化是當時的地方官的重要責任。所謂“風化”,一般是指社會公德和舊習俗,往往涉及性的話題,在民國時期還有“妨害風化罪”, 有16條法律。 那麼具體到這個案子, 張船山究竟會怎麼判決呢?

清代“無賴窺浴”案判詞詳解

李大根偷看楊二姐洗澡, 並沒有給楊二姐造成肉體上的傷害, 律法對此行為也沒有明確的處罰規定。但李大根的行為不僅傷風敗俗,還給楊二姐帶來精神損害, 如果不加以懲處, 於風化人心都有影響。 因為《大清律例》中有一條 “不應為” 的規定, 給裁判官以很大的自由裁量權。凡是被時人或官府認為不應該做的事情,都可以看做不應為,輕則可以笞四十,重則杖八十。 按照這條法律規定, 李大根屬於不應該偷看楊二姐洗澡, 就是“不應為”, 如果按照法律裁斷, 笞四十是恰如其罪的。 宋元時期, 笞杖之刑都減三下, 是天饒一下, 地饒一下, 朕饒一下。 比如說杖一百, 就打九十七下。而到了明代,朱元璋一改元代的制度,一面嚴定法律以重懲犯罪,一面將笞杖打折以示皇恩浩蕩。於是天饒兩折,地饒兩折,朕饒兩折,剩下四折還要去零,清代因循。比如說四十板的四折是十六板,去零為十五板說起來不多,但如狼似虎的行刑皂隸,按照規定用刑去處,即在臀腿上狠打,李大根也可能被打成終身殘廢。所以張船山思索再三,最終免去李大根肉體之刑。然而,要是不對李大根進行適當的懲處,不但楊二姐氣不能消對扭送李大根的鄰佑也無法交代。那麼張船山又是如何進行判決,既讓楊二姐得到安撫,又讓鄰佑及觀看審判的人們滿意的呢?

應判令李大根,將楊二姐浴湯,一飲而盡。 識如蘭之氣,狂奴當亦無辭;充惜玉之心,巨盞無妨引滿。此判。

判決結果是令李大根將楊二姐的洗澡水喝乾,真是令人叫絕而出人意料。幸虧當時的木浴盆容積有限,如果是現在的浴缸,李大根真的要被撐死了。所以判令李大根喝洗澡水,是讓其在廣庭大眾面前丟盡顏面,更讓觀者引以為鑑。判決以後,張船山還不無嘲諷地講:你不是想聞聞楊二姐身上的香氣嗎?現在你應該如願以償了。權當你憐香惜玉,一大盆洗澡水也不妨一飲而盡。

·柏樺教授法律講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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