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5頭牛,4人被判刑!

為防止牛羊啃吃樹芽,投放有毒玉米,致使5頭黃牛死亡。近日,4名違法犯罪嫌疑人日前被法院判刑。


毒死5頭牛,4人被判刑!

案件回顧

2018年4月28日,洛寧縣公安局陳吳派出所接到兩名群眾報警稱他們的5頭黃牛被人毒死了。“一頭黃牛價值1萬多元,是群眾家裡的重要財產。”接到報警後,陳吳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現場勘查。

經勘查,民警在現場發現一些玉米粒,散發著嗆人的農藥味兒,距玉米幾十米處發現5頭已死的黃牛。“我們與幾戶牛羊養殖戶逐 一見面走訪後,得知事發當天上午,沙坡嶺村的韋某文、韋某民、韋某河3人拿著農藥和玉米粒到案發現場附近的槐樹林坡撒放。”陳吳派出所民警羅樂仨介紹。2018年5月9日,經過多方取證、認真分析,民警先後抓獲犯罪嫌疑人韋某文、韋某民。


毒死5頭牛,4人被判刑!


(死亡黃牛被掩埋處理)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韋某文、韋某民供述,他們與韋某某、韋某河4人在陳吳鄉沙坡嶺村沙河壩承包了20餘畝刺槐林坡,發現新出的樹芽被放養的牛羊啃食,便商量投放有毒玉米粒“嚇唬嚇唬”放養牛羊的人,併購買了兩瓶劇毒農藥。2018年4月28日10時許,韋某文夥同韋某民、韋某河帶上農藥及玉米粒到他們]所承包的林坡,將玉米撒放到地裡拌上農藥和水,悄然離去,致使村民的5頭黃牛被毒死。

很快,韋某河、韋某某投案自首。

案發後,坡地的4名承包人共賠償受害人張某國、蘭某勳各項損失8萬元。法院審理認為,4名被告人故意投放毒害性物質,危害公共安全,致他人財產遭受損失,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且屬於共同犯罪。4名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已賠償被害人損失並取得諒解,有悔罪表現。依據各被告人的具體犯罪事實、情節,依法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被告人韋某文、韋某民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判處被告人韋某河、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毒死5頭牛,4人被判刑!

警方提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之規定,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投放危險物質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就是明知投毒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公私財產損失並放任這種結果發生。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成立並不需要有人員中毒或重大公私財產受損實際結果,只要違法人的行為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險存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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