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這個在欽州市黃屋屯服務區被抓的毒販判了…

欽州4人運毒、販毒被抓

4月26日,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的命令,對廣西上思縣一名販賣、運輸毒品的罪犯韋語基執行死刑。


死刑!這個在欽州市黃屋屯服務區被抓的毒販判了…

廣西上思縣一毒販韋語基被執行死刑

經最高人民法院複核確認

2016年8月3日21時許,被告人韋語基攜帶現金與朋友劉某某駕駛一輛商務車,從廣西上思縣出發前往廣東惠來縣購買毒品。8月4日,韋語基在惠來縣提取部分現金彙總後,將毒資交付毒品上家。8月5日2時許,韋語基等人按約定在淡水高速公路入口往深圳方向5公里左右處接取到毒品後,隨即駕車返回上思縣。韋語基等人行至蘭海高速欽州市黃屋屯服務區往上思方向匝道附近被公安民警抓獲,當場查獲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12993.4克。

2017年8月,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韋語基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後,韋語基提出上訴。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於2017年12月22日作出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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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認為

審判長宣讀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

被告人韋語基違反國家毒品管理法規,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其行為已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韋語基事先聯絡毒品商家,駕車探查運毒路線,後攜購毒款跨省交易並運輸毒品,販賣、運輸毒品數量大,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判處被告人韋語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刑事裁定


任何人都要為自己所犯下的錯誤

接受法律的制裁

4月26日凌晨3時許,欽南警方聯合市局禁毒支隊破獲一起特大團夥運輸、販賣毒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梁某等4人,繳獲疑似毒品海洛因120餘克,查獲涉案小汽車3輛、毒資人民幣11萬餘元

死刑!這個在欽州市黃屋屯服務區被抓的毒販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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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防城港市中級法院、欽南公安、欽州警方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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