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公安分局多人充當組織賣淫惡勢力犯罪集團“保護傘”

4月27日,據海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海南省港務公安局三亞港分局原副政委兼港區派出所所長李華喜等人充當以黃小虎為首的組織賣淫惡勢力犯罪集團“保護傘”問題被通報。

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李華喜和三亞港分局鳳凰島國際郵輪派出所原所長李峻、三亞港分局原民警林珠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分別收受組織賣淫活動的黃小虎團伙財物6.2萬元、8萬元、2.4萬元,為該團伙通風報信、提供幫助,充當“保護傘”。

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上述3人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李華喜因受賄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10萬元;李峻因受賄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林珠海因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通報指出,從上述三起典型案例看,有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庇護、縱容涉黑涉惡活動,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導致黑惡勢力坐大成勢,嚴重破壞當地政治生態、經濟秩序和社會安定,嚴重侵蝕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須重拳出擊、嚴肅查處、嚴懲不貸。各級黨員幹部要從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警鐘長鳴,時刻增強黨性修養、增強紀律法律意識,自覺同黑惡勢力劃清界限,嚴守黨紀國法底線。

通報要求,以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為契機,繼續保持雷霆之勢,出重拳下重手,堅決查處黑惡勢力背後的腐敗問題,嚴肅懲治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夯實黨的執政基礎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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