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碰瓷”敲詐勒索 金沙一惡勢力集團獲刑

多次“碰瓷”敲诈勒索 金沙一恶势力集团获刑

多次“碰瓷”敲诈勒索 金沙一恶势力集团获刑
多次“碰瓷”敲诈勒索 金沙一恶势力集团获刑

▼▼▼

4月18日,金沙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羅某、陳某等七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敲詐勒索一案進行一審宣判,七名被告人因犯敲詐勒索罪分別被判處一年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八千元至七萬元不等的罰金。經審理查明,2018年2月,被告人羅某糾集被告人陳某等7人,共謀訛詐私家車車主錢財以牟取經濟利益,犯罪活動由羅某統一指揮、策劃,幾人約定由團伙成員從金沙縣周邊的仁懷市、黔西縣、織金縣、大方縣等租乘私車,通過乘車碰瓷對私家車司機進行敲詐勒索,並由羅某統一分贓。

多次“碰瓷”敲诈勒索 金沙一恶势力集团获刑

庭審現場

2018年2月至9月期間,羅某等七人流竄在金沙周邊縣城,共同實施敲詐勒索犯罪,使得26名司機受害,受害金額高達79350元。

多次“碰瓷”敲詐勒索 金沙一惡勢力集團獲刑

金沙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以被告人羅某、陳某分別為首的本案被告人經常糾集在一起,成員之間分工明確,各負其責,有一定的組織性,在一定區域內多次實施敲詐勒索犯罪行為,為非作惡,擾亂經濟、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符合惡勢力犯罪集團的犯罪特徵,系惡勢力犯罪。根據其各自的犯罪情節依法作出判決,其中因羅某、陳某在犯罪集團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是首要分子,法院對其依法從嚴懲處。

多次“碰瓷”敲诈勒索 金沙一恶势力集团获刑

金沙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羅某因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七萬元。其餘六名被告人,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罰金共計31.3萬元人民幣。

多次“碰瓷”敲诈勒索 金沙一恶势力集团获刑多次“碰瓷”敲诈勒索 金沙一恶势力集团获刑
多次“碰瓷”敲诈勒索 金沙一恶势力集团获刑

推薦

閱讀

織金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了一起惡勢力集團犯罪案件

監製:許學義 編審:黎榮 編輯:張河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