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赤膊、霸座、插隊
“廣場舞”噪音擾民
行人闖紅燈、跨護欄
司機不禮讓行人、向車外拋物
...
遇到這些“不文明”行為,你會怎麼辦?
5月1日,《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正式開始實施,該條例在倡導文明行為的同時,對“不文明”行為處罰作出了規定。
哪些行為將會受到處罰?
膀爺、霸座、插隊,罰!
“廣場舞”擾民,罰!
行人闖紅燈、跨護欄,罰!
機動車違規鳴笛、變道、掉頭,不按規定禮讓、避讓行人,罰!
公共區域燒紙、搭設靈棚、“送路”,罰!
遛狗不牽繩、不及時清理寵物糞便,罰!
隨地吐痰、隨處便溺、高空拋物,罰!
露天焚燒落葉、秸稈、垃圾,罰!
亂塗亂畫,隨意張貼廣告等,罰!
私搭亂建,罰!
為什麼要處罰這些行為?
文明是一座城市最亮麗的底色,《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既是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的重要舉措,也是引領社會風尚、推動社會文明進步的實際行動,更是建設文明幸福現代化天津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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