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城公安交警走訪檢查轄區電動自行車銷售點

為切實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的實施監督,推動電動自行車規範管理,連日來,連城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組織民警對全縣電動自行銷售門店進行了走訪檢查,並開展了《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的宣傳活動,明確表明銷售超標電動自行車屬於違規問題,應當令行禁止。


連城公安交警走訪檢查轄區電動自行車銷售點


檢查中,民警告之各經銷商:4月15日起,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二輪車輛不予註冊登記,不符合新國標且未註冊登記的電動二輪車不能上道路行駛,符合新國標、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3c認證)且符合准予登記的非機動車產品目錄車型的方可進行登記上牌。

下一階段,交警大隊車管所將嚴格註冊登記,嚴格按照新國標認真查驗腳踏動能、外形尺寸、整車質量以及3C認證證書銷售發票等信息,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予註冊登記。同時,交警部門將加大對無牌電動自行車的查處力度,決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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