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公安交警走访检查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点

为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实施监督,推动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连日来,连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对全县电动自行销售门店进行了走访检查,并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宣传活动,明确表明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属于违规问题,应当令行禁止。


连城公安交警走访检查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点


检查中,民警告之各经销商:4月15日起,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二轮车辆不予注册登记,不符合新国标且未注册登记的电动二轮车不能上道路行驶,符合新国标、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且符合准予登记的非机动车产品目录车型的方可进行登记上牌。

下一阶段,交警大队车管所将严格注册登记,严格按照新国标认真查验脚踏动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3C认证证书销售发票等信息,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注册登记。同时,交警部门将加大对无牌电动自行车的查处力度,决不姑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