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中院和景泰縣法院“撐腰” 15名農民工拿到血汗錢

蘭州晚報訊4月22日上午,申請執行人胡某某等15名景泰籍農民工將一面寫有“強制執行解民憂人民法院為人民”的錦旗送到景泰縣法院執行法官手中,以此表達他們的感激之情。原來,胡某某等人的15.62萬元工資因被執行人無法聯繫而面臨無法討回的風險,幸虧案件執行法官與寧夏銀川中院相關案件執行法官想辦法協調溝通,最終使得該案圓滿執結。

2018年8月,白銀市景泰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了胡某某等15名農民工與寧夏某勞務公司勞務合同糾紛一案,依法裁決寧夏某勞務公司向胡某某等15名農民工支付工資及經濟補償金共計15.62萬元。裁決生效後,寧夏某勞務公司未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2019年1月,胡某某等15名農民工申請景泰縣法院強制執行。執行法官在執行該案時發現寧夏某勞務公司已不在登記的所在地辦公,也未查找到該公司任何財產,法定代表人魯某兵無法聯繫,案件執行一度陷入僵局,執行法官意識到15名農民工的工資面臨著無法討回的風險。

執行法官在仔細審查該公司登記信息時,發現該公司為魯某兵一人獨資公司,遂果斷裁定追加魯某兵為被執行人,並在網絡查控系統上對魯某兵採取了相關執行措施。與此同時,執行法官聯繫到了案外人魯某洋(系魯某兵同宗弟兄,在魯某兵的勞務公司負責管理農民工),這使案情出現轉機。魯某洋稱其名下的某商貿公司在大唐景泰電廠的煤款正在被銀川中院執行,如果大唐景泰電廠同意在某一批支付煤款時多向銀川中院支付一點執行款,他可以為這15名農民工支付工資。

為了讓15名農民工早日拿到“血汗錢”,景泰法院執行法官與大唐景泰電廠相關負責人、銀川中院執行法官積極溝通協調。最終,銀川中院執行法官從執行魯某洋名下的商貿公司執行款中劃撥了15.62萬元,為胡某某等15名農民工支付了工資。至此,該案圓滿執行完畢。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王萬盈通訊員祁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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