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B公司上班的人,從來沒買社保,在A公司考過一建註冊並由A公司繳納社保,這種情況算掛靠嗎?

Mnith


其實從傳統理解上來說,這更像是以前的“停薪留職”。也就是說該人在A公司停薪留職了,然後自己再找工作,去B公司上班了。

那麼現在從嚴格意義上來說,這可以算是掛靠的一種。不過以目前社保“人證合一”的標準來嚴查,該人只要沒在B公司繳納社保,沒有繳納個人所得稅,基本上可以高枕無憂。畢竟從勞動關係上來說,該人確確實實是屬於A公司的員工,也算是人證合一。

不過一旦該人在A公司中標有項目的話,這種模式就很難維持平衡了。因為現在工地現場的註冊建造師到場率檢查更加的嚴格了,不僅隨時要檢查到崗率,還要動態刷臉打卡。既要在B公司上班,又要到A公司的建設工地打卡,到最後該人肯定會分身乏術。

隨著法律法規的完善,建築業檢查力度的不斷加強,這種隱性掛靠的市場將會越來越狹窄的。


不拘的風906


樓主你好,如果你在b公司上班,那麼也就意味著你的勞動合同關係在b公司,而且b公司沒有給你購買社保,實際上這個b公司已經違反了相關的法律規定。因為既然你和b公司建立勞動合同,就要簽訂勞動合同書,那麼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書之日起30日內就要依法購買社保,所以說按照正常的流程,你是應該這樣來進行自己購買社保的費用。

但是由於你在真正就職的公司沒有購買社保,而你把一級建造師掛開了這個另外一家公司,那麼這個另外一家公司。實際上你就沒有去上班,但是因為你把一級建造師掛在這兒,所以說你的個人社保就買到了這家公司,這種情況很明顯是屬於掛靠的一個行為。

那麼如果說你的原單位不給你建立勞動合同,那麼屬於一個勞務的性質,這是可以的,但是一旦是全日制勞動用工的話,首先它就要具備跟你簽訂勞動合同的一個條件,其次就要給你購買社保,但是一旦購買社保以後就會造成你社保重複交費這樣一個現象,那麼這樣的話你的這個一級建造師的掛靠就會產生一定的問題。


社保小達人


你這種情況,屬於掛靠行為!

衡量是否掛靠的標準,不是你的社保問題,而是“人證分離”問題!而題主你實際的工作單位在B單位,一級建造師卻註冊在A單位,屬於“人證分離”的行為,從本質上屬於掛靠的行為!

由於你在B單位沒有繳交社保,國家在查處掛靠現象的時候,會認為你實際單位在A單位,很難發現得了,所以一般情況下,是不會查處你的!

其實呢,還是建議你到你的註冊單位去上班,即符合國家法規要求,又能賺取工資!但是呢,國家對兼職這種行為也沒說不行,對建造師是否可以兼職做其他事情也沒有規定,對於B單位的工作是否可以作為兼職工作處理,還得繼續關注國家的其它規定!


取證教育


系統查詢下來你是合規的,因為證書和社保都是同一公司,沒問題。B單位發工資不交社保,屬於B公司違規。B公司無非也是為了省錢,可以給B公司商量,繳納社保,因為在A公司已經繳納過了,系統會默認B公司只能繳納工傷保險,一個月只用繳納幾元錢而已。這樣在系統官方查詢看來,你在A公司正職,B公司兼職,這樣會不會影響證書掛靠認定我不太清楚。其實A公司給你繳納了社保,B公司有工資拿就行,最好不要出現在B公司的工資表裡,這樣個稅系統上也能看出來任職兩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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