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廣西丨賀州市通報2起涉黑涉惡腐敗和充當“保護傘”問題

1. 賀州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原所長、黨支部書記吳傳兵充當涉黃“保護傘”問題。

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間,吳傳兵利用職務便利,縱容容留賣淫場所違法經營,為涉黃人員充當“保護傘”,從中收受好處費。此外,吳傳兵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12月,吳傳兵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2. 富川瑤族自治縣石家鄉澤源村原村幹部破壞生產經營問題。2015年2月至2015年4月,時任石家鄉澤源村黨總支部書記何彰全、村委主任何彰瓊、村委副主任何彰勤等人,以土地、山場有糾紛為由,組織、領導村民多次毀壞他人農作物。2018年6月,何彰全、何彰瓊、何彰勤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賀州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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