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榆树:违法强占国家土地 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吉林榆树:违法强占国家土地 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出发!去执行现场。”4月22日上午8:00,随着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张佰君副院长一声令下,榆树市法院李景林、王明东、刘海东、王显野等40余名执行法官干警迅速前往榆树市闵家镇执行现场,强制执行5起排除妨害纠纷案,将被执行人强占的土地交还申请人。

2012年,榆树市闵家镇13户村民强占榆树某灌区国有土地进行耕种玉米。灌区管理处工作人员多次对其侵权行为进行制止,但陈某、刘某、张某、杨某、李某等村民始终不听劝阻,在双方多次沟通调解无果后,2017年,榆树某灌区管理处向榆树法院诉告陈某、刘某、张某、杨某、李某等村民强占土地耕种,榆树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这起排除妨害纠纷案。

经榆树市法院审理查明,被告陈某、刘某、张某、杨某、李某等村民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强行耕种原告部分土地,其行为已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陈某、刘某、张某、杨某、李某等村民立即停止强行占用和耕种原告土地。但判决书生效后,陈某、刘某、张某、杨某、李某等13户村民以耕种土地有与村委会土地承包合同为由,拒不返还。为此,榆树某灌区管理处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刘某、张某、杨某、李某等13户村民发出相关执行法律文书,要求其主动履行其义务,但他们对执行法官避而不见,甚至在2019年4月初,开始在强占的灌区土地上私自施肥,鉴于陈某、刘某、张某、杨某、李某等13户村民拒不履行的行为,榆树市人民法院决定强制执行,遂出现了文前一幕。

4月22日上午,榆树市法院执行人员进入现场对被执行人强占的多块土地进行现场实际测量,并在申请人耕种时,维护现场秩序,保障春耕顺利进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陈某拒不配合,阻挠现场耕种,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陈某强制带离现场,在执行法官的说服教育下,陈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具有悔过情节,主动交还土地,经过执行干警数小时的努力,截止中午12点20分,所有被强占土地耕种完毕,至此该土地正式交付给申请人,此案执行完毕。

为确保执行依法、公正,榆树市人民法院当天还主动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场监督。不少群众驻足观望,法官为现场群众释法析理,取得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执行法官表示,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利是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执行工作的必然要求。榆树市人民法院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以有效的执行措施保障审判效果,让司法权威得以彰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