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教科書式維權”不如“坐引擎蓋”

馬滌明

相比於西安奔馳女車主“坐引擎蓋”維權,蘇州天籟女車主陳瑾榮可謂是按照法律法規進行了“教科書式”維權。兩年多來,為討回上牌服務費、新車檢測(PDI)費,她向消協、工商投訴。其間,查出了汽車銷售公司收取372萬餘元“金融服務費”、577萬餘元上牌費等問題,又通過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追問不明消費的合法性以及監管緣何失察。到今天,其反映和追問的問題依然懸而未決(4月23日《中國青年報》)。

反映訴求、解決問題要走正常途徑,我們經常能聽到這樣的提醒。但現實中,“正常途徑”往往比較曲折,其他途徑卻有“曲徑通幽”之效,這不禁令人心生懷疑。“坐引擎蓋維權”不是所說的“正常途徑”,按照法律法規做“教科書式維權”才是“正常途徑”;然而,坐上引擎蓋之後不到半個月,包括“金融服務費”在內的一系列問題迅速得到解決,“教科書式維權”苦戰了兩年多,問題卻依舊“懸而未決”——兩相對比,示範效應不言而喻。

最近又有報道說,江蘇丹陽市一女車主效仿西安奔馳車主坐引擎蓋上與4S店理論,卻把引擎蓋給壓變形了,可能得先賠付4S店的損失。事實上,一種“維權創意”一旦變成常規動作,肯定會使人疲勞而出現邊際遞減效應。這種道理,維權車主們不會不明白,但仍去“坐引擎蓋”,是不是認為,即便套路化的行為也要優於“教科書式”路徑?

一些車主這麼選擇,很大原因在於,中規中矩的汽車消費維權成本太高了:天籟女車主陳瑾榮為了在明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金融服務費”與“上牌費”上討個說法,在不同部門間奔走了兩年多,投訴完了商家,又起訴政府部門……其勞神費心與付出的經濟成本,不是每個人都能承受得了的——這麼打官司,工作和生活還能正常嗎?

正因為很多人難以承受這種維權成本,認為得不償失,才對汽車銷售領域中的各種潛規則、霸王條款選擇了“合作”;也正因如此,一些汽車經銷商才越來越“霸王”。比如到車管所花兩三百元就能辦好的車輛上牌,有的經銷商就敢讓你交兩三千元的“上牌費”。而這麼簡單的問題,消費者卻可能投訴無門,被相關部門“踢來踢去”……這樣的監管生態下,“坐引擎蓋”迅速解決問題的榜樣,怎會不紅?

所謂“金融服務費”,西安市市場監管部門認定屬於違規收費,責令退還;而發生在蘇州的相同問題,相關部門還在為問題歸誰管而爭執不休。不難預料,媒體曝光後,“教科書式維權”事件或會進入快速解決通道。可如果問題總是要等媒體曝光後才解決,而不問為何這樣,不問走“正常途徑”為何不如“坐引擎蓋”,那隻能說明,問題還是沒有完全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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