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重拳嚴打“市霸” 5人被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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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重拳严打“市霸” 5人被依法查处
汝城重拳严打“市霸” 5人被依法查处

經不斷地調查取證、線索深挖, 4月15日,民警將涉嫌尋釁滋事的範某祥抓獲。

紅網時刻郴州4月24日訊(通訊員 蔣文)近日,汝城縣公安局土橋派出所在辦理一起尋釁滋事案件中查處違法人員5名,有效打擊了欺行霸市、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

範某祥(男,35歲,盧陽鎮人)與何某文同在汝城縣菜市場賣牛肉,雙方因為搶生意長期存在矛盾,範某祥一直想要報復何某文。2019年2月範某祥找到宋某勇(男,21歲,泉水鎮人),告訴宋某勇他想找幾個人去教訓何某文。宋某勇答應了,並支付2000元給何某(在逃)要其找人幫忙去教訓何某文。3月份的一天,何某找到蔣某彬(男,14歲,盧陽鎮人)等人準備下手,但因沒有找到何某文,行動未果。3月8日,宋某勇買好菜刀等工具交與蔣某彬、何某濠(男,14歲,盧陽鎮人)、胡某豪(男,15歲,馬橋鎮人)、何某良(男,13歲,土橋鎮人)四人,讓他們去土橋鎮橫逕村何某文家中砍何某文,並承諾事成後會支付1000元人民幣。當晚23時許,蔣某彬等四人按宋某勇的指示到何某文家中敲門,但何某文未開門。蔣某彬等四人便將何某文家門口的三輪摩托車砸毀,損失價值約1080元。

3月9日凌晨3時許,土橋派出所民警將涉嫌尋釁滋事的蔣某彬等四人傳喚到案,並依法對蔣某彬、何某濠、胡某豪三人分別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因三人均系未成年人,拘留不予執行。何某良因系未成年人且未滿14週歲,汝城縣公安局依法做出不予處罰決定。

經不斷地調查取證、線索深挖, 4月15日,民警將涉嫌尋釁滋事的範某祥抓獲。4月16日,自知逃不掉的宋某勇到土橋派出所投案自首。兩人均對自己尋釁滋事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民警依法予以範某祥、宋某勇二人行政拘留的處罰。

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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