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被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还能获得经济补偿吗?

强強--我們90後-


针对题主的这个问题,其实是很复杂的,再因题主对工伤情况说得不是很清楚明白,所以无法给你一个笼统的回答,只能分具体情况给予说明。

一、单位终止合同,肯定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这是一种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必须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2倍赔偿金。

例如,假如你在该单位工作了6年,只要公司强制终止与你的劳动合同,则公司至少应向你支付12个月的月工资,如果没有提前通知你,则将再为你支付1个月的月工资!

所以,这将根据你的工作年限X2,便是你应得的经济赔偿金月数!

二、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员工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与按月支付津贴。其具体标准如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注意:题主工伤等级如果是属于7一10,则只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没有津贴的!医疗补助金非公司支付!

所以你必须要认真对照相关条例内容,确定自己将会得到哪些赔偿与补助!

这里就不再多说了!

三、可以向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失业金。

1、领取失业金的基本条件。

①、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交满1年失业保险金,而且还不能有任何欠费不良记录,这是最最根本的条件,如果没有交缴失业保险金,一切都别想了!

②、辞职非你本意,而是用人单位将你辞退,让你失业;否则你主动辞职是不能领取的。

③、失业人员办理了失业登记,并领取了失业登记证。

2、失业金的领取流程。

①、失业登记

需要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到所在地社区去办理失业登记。并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以及照片。

②、审核、领取

只要经办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审核通过,并会给办理《失业证》。第二个月,失业金便会直接打到失业人员的社保卡或相应银行帐户上。

失业金的领取时长,最多可以是24个月!当然这必须是建立在公司为你购买了社保的前提之上,否则是不可能的!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你购买社保,则必须要求公司为你补缴。先协商处理,不成功便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投诉,要求相关部门出面处理,如果处理不成功,则可以向法院起诉来解决!

总之该自己的合法利益,必须积极去争取与维护!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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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伤在前,劳动合同终止在后,那么就可以正二八斤的跟单位索取或要求补偿,如果不给补偿,那么这家单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如果终止劳动合同后,你在单位上或者属公司范围内受伤,这按理说是不是属于工伤了,那是属意外伤。


意外伤,如果不是你故意所为,而且还很严重的话,这也可以要求单位补偿。如果是小伤,不管是在职还是已经终止劳动合同了,这个就没有必要去跟单位争个你死我活的必要了。如果是我在职或是终止劳动合同了,受点小伤,我是不会跟单位或领导提出补偿的事,自行解决就好。当然好老板好领导,你不说也会给你补医药费的。碰到不好的老板或领导,哪怕你是受重伤了也是不会理赔你,甚至还说你办事不利。


这些就是一个企业的素质与制度跟一个员工和领导的修养。假如一个企业对自己的员工不闻不问,只在乎员工是否能给企业带来多少价值与业务,那么这样的企业是走不长久的。或者是假如有一个员工在我单位上工作,每天只想着工资是哪时候发,或者整天无所事事、为了点小事与团队争执,那么这个人不管到哪都是呆不久的。

建议:如果你是小伤就算了,虽然自己难受,这个我觉得没必要跟前单位争执或闹腾了。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这句话就是:(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话不能说的太狠或者行动上对某事某人不能赶尽杀绝)这答题不是称对每一个人,我只是发表自己的立场!


电商新媒运营一小谭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的规定要求,劳动者在工伤治疗期间,单位是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合同。

2.根据国务院及省市相关《工伤管理条例》规定,单位要为劳动者办理工伤认定申请,工伤级别鉴定,以及工伤报销,补贴及工伤赔偿等工作。经工伤职工夲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案单位在劳动者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显然是违法的。劳动者不但可以要求单位经济补偿,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有关一次性伤残补助偿金,以及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伟家


如果工伤职工在医疗期间或者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可能涉及到一个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律师365


如果工伤职工在医疗期间或者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可能涉及到一个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https://www.toutiao.com/i6681060504732959235/


你不知道的法律知识


当然能,失业金和你在公司多少午都可以算钱,不知道你工伤几级,我工伤十级公司先给医疗补助一万,还有四万在工伤部那里,我如果我被公司裁员了,就能领到那四万了。


二团140702696


工伤期间公司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吧,解除的话公司也得给你发工资,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一步一步处理。


点滴生活纪


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就可以获得


90后仲裁员


只要被单位解除的,一样都不会少,只是要借助法律来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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