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认真落实涉黑涉恶案件领导“包案”制度

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6督导组第二小组邵阳县督导

邵阳县认真落实涉黑涉恶案件领导“包案”制度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22日讯(记者 肖祖华 通讯员 刘飞 易丙红)4月20日至21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6督导组第二小组在邵阳县督导扫黑除恶工作。督导组对邵阳县扫黑除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了工作存在的不足。邵阳县第一时间对督导组指示意见进行研究落实,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以督促改,认真落实涉黑涉恶案件领导“包案”制度,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督导期间,督导组走访了该县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查阅了邵阳县委办、县纪委监委部等成员单位的台账资料,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和部分成员单位负责人等开展谈心谈话,下沉到五峰铺镇、金称市镇,深入五峰铺镇大田村、金称市镇大兴村等6个村实地走访,向村民群众、村支两委干部、一村一辅警了解村情民意、询问村民生产生活和当地治安状况及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4月20日晚十一点,邵阳县委书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一组长蒋伟主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6督导组第2小组工作要求,就全县扫黑除恶案件侦办情况进行研判,对重点案件逐一梳理,明确县委常委会成员参与扫黑除恶“包案”工作,实行领导包案认领,推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定迅速出台关于县委常委会成员参与扫黑除恶案件“包案”实施意见,形成长效机制。对目前在侦的“1.27”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由县委书记挂帅进行“包案”,对在侦的4个涉黑涉恶案件,由县长、县委专职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县委政法委书记分别进行“包案”。

在具体工作推进中,该县要求用好用足办案资源,与案件相关办理单位要实施“一周一碰头、一月一小结”,及时进行调度。包案领导下沉一线牵头协调研究解决方案,参与案件侦办过程,确保“包案”的相关案件在本月底取得进展。同时,要加强办案单位与县扫黑办的衔接,即时了解黑恶案件情况,最大程度上满足办案单位诉求,确保落实“人、财、物”全面保障。突出深挖彻查背后“保护伞”,对扫黑除恶案件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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