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養育了2年的女兒
竟然不是親生的!!
新餘男子李某
得知真相後
一紙訴狀將女兒的親生父親
告上法庭
要求其賠償各項費用共10萬元
並賠禮道歉。
4月20日
新餘市渝水區法院審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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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了兩年的女兒並非親生
新餘男子李某在33歲喜得一女,視其為掌上明珠,平日也是呵護有加。2018年10月,王某無意中在妻子的手機上發現,從事按摩工作的妻子王某與一男子丁某聯繫密切。
李某查證後,發現丁某是王某的老客戶,不僅常常去王某的店裡按摩,並常以教開車、約吃飯等為由與王某進一步交往,雙方甚至多次相約去外地遊玩。
心生疑慮的李某遂對自己的女兒進行DNA鑑定,
鑑定結果顯示
排除李某是李某某的生物學父親
法院判決被告賠償並道歉
李某萬念俱灰下一紙訴狀將丁某起訴至渝水區法院,要求其賠償精神損失等費用共計10萬元,並要求丁某對其進行賠禮道歉。
案件審理中,丁某承認李某某系其親生女兒。
渝水區法院經審理認為,
被告系李某某的生物學父親,原告沒有法定的義務撫養小孩,原告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代為撫養被告的小孩,被告的行為存在明顯的過錯,對原告造成了精神損失,應對原告進行賠償並賠禮道歉。
據此,渝水區法院作出被告向原告賠償43200元並在《XX日報》上刊登判決書內容的一審判決。
莫把婚姻當兒戲,且行且珍惜!!
來源 | 南昌晚報綜合 新餘法院網
審定 | 金官
核發 | 舒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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