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紀委通報6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

昆明信息港訊近日,昭通市紀委通報了6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

1.昭通市地方海事局局長應元龍對工作“一簽了之”問題。2016年6月,昭通市地方海事局負責編制水富港、溪洛渡和向家壩水電站庫區港口、碼頭汙染防治方案,應元龍籤批交由水富港務局港航科具體負責。2016年12月,水富港務局完成方案編制工作,但沒有主動協調對接上報,將編制好的方案擱置,直至2017年9月省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要求提供時,經市環保局催報後,才提交方案。應元龍作為直接負責昭通市地方海事局和分管水富港務局領導,對上級安排的工作“一簽了之”,沒有及時跟進、督促落實,導致工作延誤。2018年7月25日,應元龍受到通報問責,其他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受到責任追究。

2.魯甸縣文屏鎮原黨委書記孔令歡在“吃空餉”問題專項清理整治中弄虛作假問題。2017年,孔令歡疏於對幹部職工的管理,在明知該鎮黨政辦工作人員阮夢蝶長期“吃空餉”的情況下,還簽字同意上報數據統計為零的專項清理整治情況登記表;其還涉及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4月19日,孔令歡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威信縣政協原副主席李聯洲未實地驗收便籤字劃撥工程款問題。2013年,時任威信縣林業局副局長的李聯洲,在石漠化綜合治理工程實施過程中,未實地核實和驗收工程建設情況,便籤字同意劃撥工程款,導致國家封山育林補植補造資金損失共計59萬餘元。2018年8月14日,李聯洲受到政務撤職處分,重新確定為正科級非領導職務。

4.昭陽區靖安鎮百順村村委會副主任周應福在脫貧攻堅精準識別摸底調查中弄虛作假問題。2017年5月至6月,周應福在脫貧攻堅精準識別摸底調查中,明知群眾在家,卻未入戶瞭解實際情況,自行填寫入戶表冊並代群眾簽字,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2017年12月8日,周應福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魯甸縣樂紅鎮副鎮長包文傑履職不力問題。2017年8月,在魯甸縣樂紅鎮整鄉推進項目實施中,包文傑作為鎮分管領導,對項目實施重視不夠,調查研究不實,督促落實不力,導致項目因可行性不足未能實施,專項資金35萬元滯留15個月。2019年2月13日,包文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水富縣兩碗鎮新灘村村委委員彭玉海等人在農村危房改造驗收中工作不實問題。2017年12月,新灘村村委會主任馮忠國、村委會委員彭玉海未按要求對農村危房改造項目開展驗收,便將危房改造驗收表簽名上報;2018年1月,兩碗鎮扶貧辦工作人員解維波未嚴格核實,導致未按要求進行農村危房改造的一戶群眾獲得補助資金1.5萬元。2018年10月23日,彭玉海、解維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馮忠國受到通報問責,新灘村黨總支副書記黃劍和掛鉤該村的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王欣受到談話誡勉問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