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車禍去世,全責沒事故賠償,但弟買份保險一百萬受益人是孩子弟媳,她改嫁的話能問其要錢嗎?

乙涵遊戲解說男


保險金沒有任何理由分割給他人

所以改嫁為什麼你就要問別人要錢?

且不說別人保險受益人寫自己的老婆和孩子,理所當然。

就說這即使是遺產繼承,第一順位也是父母,配偶,子女。

你是姐姐也好,哥哥也好。既然別人配偶和孩子還健在,和你有什麼關係呢?

有人說,可能只是要錢給弟弟的父母

那麼保險既然規定了受益人,當然也和父母沒有關係了。

並且需要科普一個常識,那就是兒媳對公婆沒有任何贍養義務,同理女婿對女方父母也沒有任何贍養義務。

也就是說,弟弟死亡後,其父母可以繼承遺產,但是沒有任何理由分割保險金,或者要求兒媳婦贍養。

要不要再婚錢怎麼花都是別人的自由

題主有這樣的疑問,無非是覺得既然嫁到這個家來,就不應該離開這個家,想著弟弟老婆拿著錢以後二嫁,拿著弟弟用命換來的錢和別的男人生活,情感上,可能沒法接受

要說這樣的觀念,現實中還真得很多,但是法律上別人有再婚的權利,而錢一旦拿到怎麼用也是自己的事情。

但是現在是2019了,再婚多正常,我想說不定弟弟也希望自己老婆以後能過過好點。

不用懷疑,我自己親戚生病去世前,就對自己老婆說,我應該也活不了多久,你還這麼年輕,以後帶著孩子找個好點的人過日子

所以,你看弟弟買這個保險,不就是想的萬一意外了,老婆和孩子還可以好好生活,他難道不知道可能自己意外死亡,老婆年輕說不定再婚。

他不是傻子,他肯定知道,所以當事人也許都不在意,一心希望老婆孩子過的好點,旁人又能夠說什麼。

別人要不要再婚是自己的自由,錢怎麼用更是如此,至於要不要贍養公婆是自願不是義務。而其他人更是沒有任何理由干涉了。


廖彩琳律師


來找罵的吧,哪來的臉,之前我小叔叔也是意外去了,賠了意外金,也是被我姑姑保管。哎,當時年紀小不敢替嬸嬸說話,現在自己結婚了,知道了當媳婦當弟媳的箇中滋味,女人在社會上真的活的太難了,現在兒子還小,反正就生一個。不想給未來兒媳弄小姑子,怕一碗水端不平兒媳嫁過來一定誠心相待,房子車子保險社保存款都準備好,儘量不去麻煩兒子他們。兒媳生孩子自願,坐月子一定月嫂或者月子中心,有幸遇到還不錯的婆婆,還可以的老公,還有愛管閒事,佔便宜的大姑子,我覺得要對下一代包容點,尤其是女性,也希望中國的婆家人能對媳婦多點包容,不然真不知道未來中國的女性還敢結婚嗎


舒家的啄木鳥


知道為什麼你弟弟寫的保險受益人是他的兒子和老婆嗎?他就是怕自己如果意外去世了,這筆錢可以讓這對孤兒寡母在這樣的社會下活下去,也是擔心有像你這樣的親人惦記著他的財產。

既然弟媳和孩子是受益人,那麼這個錢就和弟媳改嫁沒人任何關係,就屬於弟媳和孩子的財產,並不屬於遺產。

而且就算是遺產也和你沒有關係,因為弟妹和孩子都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而你作為兄弟姐妹只是第二順序繼承人,在有第一順序的情況下是不能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的。

所以勸你不要打這些本就不屬於你的財產的主意,雖然弟妹改嫁但她帶著的孩子也是你的侄子(或者是侄女)啊。


東友律師事務所


她改嫁你為什麼要問她要錢呢?

按正常人的理解,她嫁人了,作為曾經的一家人,你應該隨份子錢 ,也算是對她們孤兒寡母找到依靠的祝福。

可你說要問她要錢,你是出於什麼心理呢?你有什麼理由問她要錢的嗎?

其實你也可以說出來,大家討論。

還是她以前和你借錢,現在沒還,又要嫁人了,你也不知道要不要讓她還給你錢?

你有苦衷,可以說出來和大家討論,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


淘氣娃娃672


當然不能要。

這份保單保險受益人為指定,這就是保險合同約定,是當事人意思的真實表達。

所以這100萬就是指定分給母子倆的,其他任何個人單位都無權參與處置。

這筆賠償金歸弟媳婦母子倆,與改嫁與否無關,以改嫁為由要回賠償款也沒有法律依據。

平時注重風險投資,陸續的給自己給家人投保些意外險,也是給家庭一個補償,更是負責任的態度。

保險總是投保前嫌煩,出險後第一個被問到。建議與其事後懊惱不如事前做好。


江南煙雨濃433


現在這社會,保險越來越普及了,也所以也越來越多的人買保險了,除了車險是強制性以外,醫療保險和意外保險是買的人最多的,我對保險還是瞭解一二,所以可以來回答這個問題。

保險金不是遺產,任何人沒有分割的權力,所以你不用打主意了,那怕她改嫁也沒有分割的權力,請注意我這說的是分割,連分割的權力都沒有,還談何把錢全要回來?

當然也有人說,既然保險受益人得到的是不能追回來的,那是是不是可以讓朋友買份保險,受益人寫自己,然後……自己是不是就可以得到錢了,這樣是不行的,因為保險受益人要是直系親屬。

但是這件事,如果你哥沒寫受人,那麼你爸媽還在世的話,就能向你嫂追回33萬左右,但是如果你侄子還沒有十八歲,33萬里要扣除你侄子的撫養費。




湘辣丸子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保險金能否作為被保險人遺產的批覆》的規定,人身保險金能否列入被保險人的遺產,取決於被保險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險人死亡後,其人身保險金應付給受益人。

所以,在法律上,這是保險金,不是遺產。弟弟在保險合同中已經指定孩子及配偶作為受益人,該筆保險金應當支付給受益人。弟媳改嫁與否並不影響其獲得保險金,向弟媳要錢缺乏法律依據。另外,配偶死亡,婚姻關係自然消亡。《婚姻法》規定任何人享有結婚自由的權利,故任何人都不得干涉弟媳結婚。

從情理上,弟弟死亡,留下孤兒寡母。弟弟也正是擔心本人不在後,妻兒無依無靠,而將其都作為保險受益人。保險金有可能是他們生活來源,生存依靠,作為親屬,不應當為了錢而去為難孤兒寡母,特別是這種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強求。同時,強行不讓弟媳改嫁,這也是極度不道德行為。每個人都渴望過上幸福的生活,也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權利,犧牲他人,強迫他人而滿足自己是一種極度自私自利的不道德行為。


葉律師


真是搞笑。

這家人男人死了,財產當然是留給老婆孩子了。這規矩從古到今幾千年,基本上沒變過吧?

人家男人死了,搶人家孤兒寡母的遺產,會被雷劈的。


春暖花開003


可以!只要受益人是弟媳,跟她後期是否改嫁沒有關係。


民商事爭議解決實務


不能要,這筆錢的性質不是遺產而是保險賠償金,受益人明確是弟媳就是她的個人財產,與任何其他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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