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犯可能是女性吗?

当然!现在不只是强奸女人的男人!女人与男人的性关系也可以构成强奸犯。

那么女人强奸男人怎么了?当然!而不是少数!

三女人强奸16岁少年致其丧失性能力

周晓勇,16岁以下,生活在河北省永年县市林明官镇。2007年11月24日,周小勇接到女朋友张的电话,邀请他到县城的一家餐馆吃饭。周晓勇准时赴约。他还有两个女朋友,张和他的女朋友。这三名妇女都是30岁以上,她们的丈夫不是官员或商人。

吃饭时,三个女人趁周小勇去洗手间把药放进周小勇的啤酒杯里。周晓勇回来的时候,三个女人邀请周晓勇一起喝酒。然后,三个女人轮流向周晓勇喝水。吃药后,Sun Mou女士建议打牌。周小勇说:“我没带钱。”张说:“没有钱可以,如果你赢了,我们三个给你钱;如果你输了,我们三个不想要你的钱,但是你要满足我们…………”周晓勇不得不同意,四人一起找到一个家麻将开始打麻将。因为周晓勇喝了很多酒,有了兴奋的药,他失去了很多钱,不打两轮。穆女士抓住机会问周晓勇“那样”,在他身边摸索并剥去了他的衣服。三名妇女轮流工作两个小时。因为周小勇喝酒太多,加上疲惫和兴奋,突然震惊,这能吓到三个女人,她们甚至背起背,停下出租车送周小勇到医院抢救,医生抢救后,但这可能会失去性能力。

在营救周小勇的过程中,周小勇的父母听到消息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审问三名妇女后,他们承认了这一点。但公安机关未将检察机关移送检察机关。有关法律专家指出,由于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的重要构成要件之一是侵犯妇女的意志,强奸未成年人,不限于侵犯妇女的意志,也仅限于14岁以下的少女。刑法规定的强奸罪不适用于男童强奸罪,因此三名妇女的行为不能被视为强奸罪。这个地方。这与一些西方国家不同,无论男生、女生,只要成年人有性行为(包括同性恋),就构成强奸。

在这种情况下,周小勇的父母虽然很生气,但也无能为力,只好同意私下调解,双方私下。由于这三名妇女不能构成犯罪,警方只能调解周小勇的人身伤害、医疗费用等损失,据了解,这三名妇女对周小勇的赔偿金各为20万元,但周小勇仍不能勃起,性功能障碍。功能仍然存在。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这样的一个新闻,在云南昆明发生了一件“稀罕事”。

一个年轻人,王牟,被他的岳母反复性攻击。最后,他不忍向相关执法部门寻求帮助。然而,当他决定起诉岳母强奸自己时,他感到很尴尬。王牟不是被法律保护,而是被“不是一个人在里面或外面”。

台湾女流氓太凶悍当同伙面强奸欠债人被判刑

张银夏猖獗地穿过台湾的高雄,号召她的部下组成一伙强盗。年底,她将一名债务人软禁长达18天,不仅迫使首映,而且还爬到另一边强奸他。受害者体重减轻了10公斤,无法忍受性侵犯,不得不假装加入一伙强盗行列,接受黑手党妇女的指挥。昨天,法官判处张3年二月。

据台湾媒体报道,张银霞(42岁)暴力残忍,不仅被通缉,而且被警方报为流氓。张银夏至少牵涉到10多名强盗。

被张银霞强奸的林姓男子冒犯了张银霞的朋友,张银霞带林去汽车旅馆强迫他付钱。首先用胶带绑住森林的手,不时地敲打和恐吓。一天,在看色情作品之后,张女变得性活跃了。她命令林按摩她。在她的其他朋友面前,她躺下后,张银夏直接坐在林上,开始表演一出好的戏剧。

由此可见,女强奸犯现象是越来越多!

强奸犯可能是女性吗?


然而,在我们传统的观念中,没有女性强奸犯,这导致一些男性在面对女性强奸后屈辱并选择默默承受,这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

有人说他小时候被表哥强奸了,但是那时很难说,所以他不得不选择逃避和忘记。

我只想说,男性强奸犯和强奸犯一样可恶,他们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最后,给大家科学普及:中国法律对强奸的定义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迫女性性交。表面上没有强奸犯。然而,强奸案在强奸他人的情况下仍然是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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