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黑组织案件坚持再过筛一遍

记者日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获悉,截至3月底,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件420件,结案258件,党纪政务处分229人,组织处理35人,移送司法机关73人。

据介绍,自治区纪委监委提请自治区党委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纳入自治区党委工作要点、纳入设区市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并作为设区市党委书记年度述职评议的必述事项,以加强监督检查,层层压实各级党委书记主体责任,更好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此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强化与政法机关的信息沟通和日常工作协调,建立健全各项协作配合机制,增强工作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与拔“伞”同频共振。

防城港市公安局渔万派出所所长黄冬因涉嫌充当恶势力“保护伞”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柳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柳江大队原大队长韦香充当涉毒、涉黑涉恶人员“保护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坚持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坚持一查到底,共排查收集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2356件。在查结的案件中,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130件,占50.39%,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91件,占35.27%。

对案情重大、情况复杂、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自治区纪委监委坚持直查直办,重拳惩治。对涉黑组织案件,则坚持再过筛一遍,集中对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打掉的34个涉黑组织案件进行逐案筛查,深挖彻查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截至目前,已发现20个涉黑组织案存在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立案82人,结案33人(处级5人),对其他14个涉黑组织案、137个黑恶势力案正深入排查背后的“保护伞”。

既查处涉黑涉恶的党员干部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又追查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还要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打掉的34个涉黑组织案件“一案三查”,问责37人,涉及处级干部6人。

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通过不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把惩腐打“伞”不断推向深入。截至3月底,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群众信访举报件1158件,这些问题线索都作为重点件进行了及时办理。(记者 谢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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